界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界首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8日 政策文号:界政发〔2022〕2号 有效性:有效
界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界政发〔2022〕2号各乡、镇、街道,安徽阜阳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为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着力补齐现代服务业短板,推动我市现代服务业向“高层次、高集聚、高融合”方向发展,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经2021年12月15日市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制定本意见。一、发展思路立足区域和循环经济产业优势,围绕生产发展、生活需求和提升服务业竞争力,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动力,以重大项目为抓手,优化布局、创新机制、改善环境,加快服务业创新、融合、集聚,优化发展,构建新技术支撑、新业态引领、新模式广泛应用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全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带动全市经济提质增效。二、发展原则(一)坚持市场主导,优化发展。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优化服务业资源配置,不断提升产业规模化水平和服务功能。更好发挥政府规划和政策引导作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服务业有序健康发展。(二)坚持开放创新,融合发展。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和“双循环”发展格局,加强服务业合作,建立开放型服务体系,增强服务业的集聚辐射能力。实现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在更高水平上有机融合,提升生产制造与信息技术融合的广度和深度。实施“互联网+”战略,积极发展跨境电商。(三)坚持突出重点,集聚发展。围绕现代服务业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着力推进服务业的重点领域、重点平台、重点品牌和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服务业科学布局、集约发展,加速形成产业集聚区,构建资源集约、区域集聚、服务集成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显著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成业态丰富、功能完善、高效运行、辐射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0%以上。四、突出重点发展领域(一)物流服务业。规划建设现代物流园。抢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中部和皖北高质量发展等机遇,充分利用我市高新区所具有的发展现代物流业、仓储业的诸多有利条件,充分利用铁路、高速公路、沙颍河天然黄金水道,打造集陆路水路于一体的皖西北国际“陆港”,在工业原材料和产品销售的流通上下功夫,尽快起步,逐步做大、做出影响,促使“流失掉的服务”回归,吸引周边“潜在的服务”进入。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加快推进仓储物流、供应链物流、大宗商品物流、智慧物流、冷链物流、城际配送中心、物流信息平台等项目建设。加大骨干物流企业和物流服务品牌培育力度,支持创建国家A级物流企业,抓紧争创省级物流专项示范项目,尽快建成业绩突出、竞争力较强的大型物流企业(集团)。  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交通运输局(二)文化产业。规划建设文化产业园、文化创意创新示范和孵化基地,吸纳界首彩陶、剪纸、木雕、泥塑等非遗项目和培训、舞蹈、书法、绘画等相关企业进驻园区,建成集展示、研究、传习、创作、生产、销售、表演、体验、交流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加强界首特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建设一批文化特点鲜明和主导产业突出的特色文化小(城)镇、特色文化街区、特色文化乡村,引导、引进市内外优秀的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及家庭作坊、文化企业向特色城镇、街区乡村靠拢聚集,形成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大力培育体育、彩陶等特色文化骨干企业,发挥其在创意研发、品牌培育、渠道建设、市场推广等方面的龙头作用,带动我市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加快国家、省级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的认定。优先保证重要文化创意企业、文化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用地;鼓励将城市转型中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优先用于发展文化产业;鼓励将旧厂房、仓库改造成文化创意场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体育局(三)康养服务业。规划建设康养产业园。大力推动康养产业发展,引进国内外优质康养资源,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高端康养服务领域,建设集健康养老、医疗保健、养生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新业态的康养、医养、文养结合示范基地,争创国家、省、市级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园区)、单位,以创建促发展。进一步带动医疗服务、康复护理、老年健身、老年金融、老年旅游、心理慰藉、老年教育、中医保健、法律保障、健康食品、老年用品、休闲娱乐等行业的发展,促进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残联、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四)电子商务服务业。规划建设国家级电子商务产业园,打造省级电子商务集聚示范园区和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挥我市产业、品牌、区位等优势,加大电子商务推广应用力度,以促进网络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战略突破口,以循环经济电商化为发展方向,加快推进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和新媒体电子商务直播基地建设;立足循环经济的资源优势,加快实施“互联网+循环经济”工程,构建区域领先的电子商务循环经济产业链,支持天能、南都等大型企业利用电商交易平台发展总部经济。积极对接长三角,招引江浙沪等先进地区资源,培育和建设一批优质跨境电商项目和企业。利用“直播带货、短视频营销”等电商新模式,建立“电商直播孵化中心”,培孵界首当地“网红”,实现电商直播“新经济”。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中心(五)金融服务业。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努力改善企业融资环境,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大力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鼓励金融机构金融业务创新和增加对我市信贷资金的投入额度,推进金融企业对我市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企业在银行信贷、直接融资、保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鼓励科技企业通过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等多种方式融资。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高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快递产业。规划建设快递产业园。积极对接中通、申通、圆通、汇通、韵达等企业总部,建设皖西北集快件分拨、仓储等一体的现代化快递产业园。全面发挥快递业在活跃流通、拉动需求、促进发展、带动就业、服务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满足我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寄递需求。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将快递服务纳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支持快递企业在农村设置快递服务网点,为基层人民群众提供寄递服务。鼓励快递企业因地制宜,与企业、机关、学校、商超、社区以及第三方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投递服务合作,建设末端综合服务平台。将快递公共服务站和智能快件箱建设纳入我市城市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商住小区、配套物业管理等单位要积极配合,提供便利场所作为快递公共服务站和智能快件箱公共服务区域。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高新区管委会、市邮政业发展中心(七)专业市场。充分发挥专业市场的辐射力、聚合力、带动力等积极效应,打造皖西北、豫东南专业市场高地,进一步辐射和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示范引领的建设路径和“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精心谋划包装项目,吸引国有、民营资本和实力企业建设和运营。加快规划建设五金机电、小商品批发中心、装饰建材、精品家居、机械汽配、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交易中心等专业市场。划行归类,分类入市,适应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的新变化,培育和促进新业态新模式新商业和新型专业市场的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高新区管委会五、培育新业态新模式(一)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服务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创新服务内容和模式,发展线上门诊、在线教育、数字生活、数字金融、数字娱乐、数字文博等新业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二)培育发展平台经济。聘请第三方运营机构,培育发展大数据应用平台、云计算服务平台、政务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平台经济品牌企业,带动和整合上下游产业。(三)提升发展共享经济。培育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众创、众包、众扶和众筹,打造共享经济平台,推动科创资源、生活资源和生产资源共享。引导市场主体探索完善住宿、餐饮、交通、文体、教育、物流、医疗、养老等行业的共享模式。(四)鼓励发展体验经济。鼓励有优势和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深入挖掘研发、生产、流通各环节的体验价值,开发科研、文化、探险、生产等体验项目。借势特色优势农产品,做强传统农事体验服务。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利用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创新体验模式,发展线上线下新型体验服务。(五)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服务业与农业、先进制造业的深度融合,争创省级互联网、智能制造等试点、示范项目。六、壮大发展载体(一)建设服务业集聚区。充分挖掘资源和潜力,重点培育科技、物流、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区。提高现代服务业的特色化、专业化水平,每个集聚区重点发展2—3个优势主导产业,打造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群。(二)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持续推进“个转企、小升规”,引导外地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分公司转变为法人公司,实施服务品牌培育推广行动,争创驰名商标,培育公众熟知的高知名度商标品牌。(三)推进服务业招商项目建设。抓紧落实现代服务业精准招商行动,重点引进世界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行业领军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着力抓好项目签约、落地建设,滚动推进一批投资大、补短板、强弱项、创新型、平台型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打造现代服务业特色。七、优化发展政策环境(一)扶持资金安排把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大力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从我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扶持资金中,每年切块不超过5000万元,专项用于现代服务业政策奖励和引导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二)产业扶持政策1.鼓励新增服务业企业纳统。(1)扶持发展重点服务业企业。一是新增奖励。支持培育规模以上(以下简称“规上”)服务业企业。对当年新增纳入国家库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省平台库的规下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是增速奖励。①国家库规上服务业企业的奖励对当年营业额10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以下(婚庆、家政、洗涤洗染、家电维修等居民服务业和文化、体育、娱乐业及慈善、救助、福利等社会工作行业当年营业额500万元(含)以上,800万元以下),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规上服务业企业,每企业奖励6万元。对当年营业额2000万元(含)以上,3000万元以下(婚庆、家政、洗涤洗染、家电维修等居民服务业和文化、体育、娱乐业及慈善、救助、福利等社会工作行业当年营业额800万元(含)以上,1500万元以下),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规上服务业企业,每企业奖励8万元。对当年营业额3000万元(含)以上(婚庆、家政、洗涤洗染、家电维修等居民服务业和文化、体育、娱乐业及慈善、救助、福利等社会工作行业当年营业额15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规上服务业企业,每企业奖励10万元。②省平台库规下服务业企业的奖励对当年营业额1000万元(含)以上,3000万元以下(婚庆、家政、洗涤洗染、家电维修等居民服务业和文化、体育、娱乐业及慈善、救助、福利等社会工作行业当年营业额500万元(含)以上,1500万元以下),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规下服务业企业,每企业奖励5万元。对当年营业额3000万元(含)以上(婚庆、家政、洗涤洗染、家电维修等居民服务业和文化、体育、娱乐业及慈善、救助、福利等社会工作行业当年营业额15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规下服务业企业,每企业奖励8万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2)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一是新增奖励。对当年新增纳入国家库的限额以上(以下简称“限上”)商贸企业、省平台库的限额以下(以下简称“限下”)抽样企业(含个体户)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当年新增的限上批发、零售企业每企业奖励6万元;当年新增的限上住宿、餐饮企业每企业奖励5万元。当年新增的限下抽样企业每企业奖励2万元;当年新增的限下抽样个体户每个个体户奖励1万元(符合限上商贸企业标准纳入统计的“大个体”同等享受奖补)。二是增速奖励。 ①限上商贸企业。对当年零售额(销售额)实现10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以下;2000万元(含)以上、3000万元以下;3000万元(含)以上的限上商贸企业(批发、零售企业),且同比增长16%以上的,每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6万元、8万元。对当年营业额实现500万元(含)以上、1500万元以下;1500万元(含)以上的限上商贸企业(住宿、餐饮企业),且同比增长16%以上的,每企业分别奖励4万元、5万元(符合限上商贸企业标准纳入统计的“大个体”同等享受奖补)。②限下抽样企业(含个体户)。当年限下抽样企业(含个体户)每季度主动向所在社区统计调查员出示销售凭证并如实申报销售数据,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每企业(含个体户)奖励2万元。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2.支持服务业企业加快发展。一是大力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对当年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含)—5亿元、5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含)—15亿元的规上服务业企业或限额以上(以下简称“限上”)商贸企业,分别给予奖补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以此类推,最高奖补企业不超过100万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粮食局二是支持品牌创建和商业特色街区建设。当年成功创建国家、省、(阜阳)市级特色商业街区的,分别给予创建承办企业一次性补助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对当年获得“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阜阳老字号”品牌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三是支持农贸市场建设。对社会资本投资新建的农贸市场,经验收合格正常运营后,按照第三方评估结果,一次性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其基建工程投资(不含土地)的10%,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对社会资本投资新建、改造提升的农贸市场,市场设置规范,经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营后,根据第三方评估结果,按照实际营业面积,给予其运营管理公司3年补贴即第一年补贴300元/平方米,第二年补贴200元/平方米,第三年补贴100元/平方米。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四是提升广告创意服务竞争力。当年我市广告企业通过中国一级、二级、三级广告企业评审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当年我市广告企业广告作品获得长城奖、黄河奖等国家级广告奖的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该作品第一创作人员2万元、1万元、5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当年我市广告企业广告作品获得省级广告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该作品第一创作人员1万元、5000元、30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支持物流企业发展。(1)大力发展仓储物流。充分发挥我市高新区产业、地理区位等优势,大力建设现代仓储设施,规划建设高新区5个科技园综合性仓储区,为工业生产及大宗商品流动、物流配送等提供仓储基地,为物流园区及区域性物流中心提供特色专业仓储服务。对新建仓储总面积达2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个库区,经验收合格正常营业后,纳入规上服务业企业管理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元/平方米的补助,最高奖补不超过100万元。(2)鼓励引进重点产业方向企业。对到我市高新区和其他地方新设立的法人企业,当年物流业务销售收入超过3000万元(含)以上的供应链物流企业、城际和城乡配送中心,纳入规上服务业企业管理的,按其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3)鼓励物流企业上规模。对首次被评定为3A、4A、5A的物流企业,纳入规上服务业企业管理,当年物流业务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含)—1亿元(含)、1亿元—2亿元(含)、2亿元—3亿元(含)、3亿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对当年被新认定为省级、国家级物流园区、物流示范园区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和100万元。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4)扶持发展冷链物流。一是培育引进大型冷链物流企业。对新引进或新建的冷链物流仓储、城市冷链物流配送、大型公共冷库等冷链物流龙头企业,总投资2000万元(含)以上,正常营业后,纳入规上服务业企业管理的,按其实缴注册资本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二是支持购置冷链设备。对民营企业当年新置冷链设备、仪器的验证费、检测费、校准费等相关费用,给予20%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民营企业当年购置节能、环保冷链运输车辆、全程温湿度监控设备、蓄冷保温(隔热)箱、联运冷藏集装箱等,总投资200万元(含)以上的,按其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60万元。  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农业农村局4.支持金融业发展。(1)大力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当年新引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支持本地实体经济业务实际发生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鼓励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建立专利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发放专利权质押贷款出现风险的,经有关方面依法处置后,按不超过最终贷款本金损失额10%的比例,对承担最终贷款本金损失的银行给予风险补偿,单个银行每年不超过50万元。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高新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法院5.支持文化产业发展。(1)加快文化项目建设。对当年认定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文化产业集聚区、孵化器基地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专项补助。(2)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当年文创企业产品获得国家级、省级评选等次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支持设计生产以我市文化元素为内容的文创产品,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阜阳)市级评选等次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3)鼓励创建旅游品牌。对当年旅游商品荣获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特色旅游产品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对当年旅游商品荣获省级金奖、银奖、铜奖特色旅游产品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1万元、0.5万元。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局6.支持养老、托育发展。(1)推动医养结合发展。对新建和改造符合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条件的医疗机构,正常营业当年新购置的床位数量达到50张及以上,经验收合格,正常运营1年后,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支持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阜阳)市级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园区、单位、社区、村)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2)支持兴办托育机构。对新建、改扩建的民营资本(含民营资本控股)投资的托育机构,在国家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进行备案,经验收合格,正常运营后,新建托育机构入托3岁以下婴幼儿人数在18人及以上的,改扩建托育机构入托3岁以下婴幼儿人数在20人及以上的,按照入托婴幼儿人数,3年内每人每年分别给予3000、2000元的运营补贴。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3)扶持兴办养老机构。一是建设补贴。对新建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当年在民政部门完成备案,正常运营后,按养老机构在备案当年核定的床位数量在50张(含)—99张(含)、100张(含)—199张(含)、200张(含)以上的,分别给予每张床位1000元、2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二是运营补贴。对社会办养老机构,收住老人入住率30%以上,正常运营1年后,按照实际入住人数每年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运营补贴;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的程度,奖补分别上浮50%、100%和200%。三是支持智慧养老。对当年获得省级、(阜阳)市级智慧养老服务示范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牵头单位:市民政局7.支持电商发展。(1)支持示范创建。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其牵头电商企业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支持电商集聚发展。对实际营业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入驻电子商务企业与电子商务产业园签订5年以上入驻合同且入驻电子商务企业达到40家以上,正常运营1年后,年网上销售额实现1亿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产业园,给予其牵头电商企业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3)支持线上交易发展。对线上销售额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的电商企业(以此类推,农产品线上年销售额可下浮20%),且纳入限上商贸企业管理的,分别给予4万元、6万元、8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此类推,最高奖补企业不超过50万元。(4)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对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自营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年在线交易额首次达到10万元美元、20万美元、3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6万元的一次性奖补,以此类推,最高奖补企业不超过60万元。对当年认定为国家级、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分别给予其牵头跨境电商企业6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牵头单位: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中心8.支持快递业发展。(1)培育快递业市场主体。对当年快递业务量首次突破100万件(或快递业务收入1000万元)、150万件(或快递业务收入1500万元)、200万件(或快递业务收入2000万元)、250万件(或快递业务收入2500万元)、300万件(或快递业务收入3000万元)的快递企业(以此类推),且纳入规上服务业企业或限上商贸企业管理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此类推)。(2)扶持“快递进村”。对由邮政快递企业授权设立、经界首市邮政管理部门认可、符合快递行业规范和标准、入驻邮政快递品牌4家及以上的、当年派件业务量超过3000件的村级网点,每年给予3000元的运营补贴。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邮政业发展中心 9.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1)上规模奖励。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发展。当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1500万元(含)、1500万元—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支持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投资建设用于提供行业公共服务(实际服务企业超过30家或商户100家)的互联网基础和应用平台,正常营业后,按其当年平台设施设备及软件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一次性补助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0.鼓励创先争优。当年对科技、金融、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体育、快递、电商、市场、商贸、物流、养老、托育、城市综合体、信息技术等获批国家级、省级平台(含服务业集聚区、试点、示范、基地、典型案例等)的,对其牵头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的奖励。根据相关单位的综合工作实绩和有关发展指标,市政府每年评选出若干个服务业发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予以奖励。牵头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八、奖补资金兑现方式(一)关于奖励资金申报拨付和兑现时间。每年度资金申报期为3月1日至3月31日;每年度资金拨付和兑现时间为5月份。每年度3月份,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申报主体向本部门提供相关申报资料、承诺书等,并据实严格审核;3月底报市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5月份由市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上报市财经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限期收回已拨付资金,并纳入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黑名单,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二)关于重复、叠加奖励。同一项目符合本《意见》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执行最高额,但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不同项目符合本《意见》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叠加执行。(三)关于取消奖励。申报单位和个人若发生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或统计数据造假、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等,取消当年度奖励资格,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得享受。(四)关于扶持的企业范围。本《意见》所指企业(不含金融业)是指在界首市辖区内注册的民营企业,不含分支机构等产业活动单位。九、保障措施(一)组织培训。组织有关市直部门和服务业企业参加现代服务业培训,每年在高校举办现代服务业培训班,每年举办现代服务业高端讲座。通过培训,提高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水平和能力。(二)加强学习。组织有关服务业职能部门和企业赴长三角等先进地区学习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先进理念、做法和经验。通过学习,进一步树立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先进理念,拓宽思路,挖掘整合资源,实现进一步发展。(三)规划引导。尽快启动规划我市的现代物流园、冷链物流园、专业市场、文化产业园、康养产业园、快递产业园、电子商务产业园等,打造发展平台,引进项目、实现突破,加快发展。切实保障土地供应,严格执行现代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与工业同价政策。(四)建立机制。发挥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作用,加强运行调度,建立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培育、调度、考核、督查、奖励等推进机制。把发展现代服务业纳入服务业职能部门的年终综合考核和项目考核,实行周调度、月总结、季观摩,加快推进。各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领域牵头部门要按照任务项目化、目标可考核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五)引进人才。突出人才先行,做好高端服务业人才的引进,推进服务业人才集聚、扩容。抓好服务业人才培育,引进国内一流的服务业管理培训机构,构建完善的服务业教育、培训体系。本《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原《界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界首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界政发〔2019〕12号)同时废止。本《意见》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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