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阜南县产业园区
-
安徽龙王工业园
安徽-阜阳-阜南县
-
阜南柳编文化产业园
安徽-阜阳-阜南县
-
安徽天泽业达科技园
安徽-阜阳-阜南县
-
阜阳阜南县工业园纺织产业园
安徽-阜阳-阜南县
-
阜南县工业园纺织产业园
安徽-阜阳-阜南县
-
安徽阜南经济开发区
安徽-阜阳-阜南县
安徽阜阳阜南县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安徽阜阳阜南县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阜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南县乡镇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7日
有效性:有效
阜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南县乡镇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南政办〔2015〕2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现将《阜南县乡镇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4日 阜南县乡镇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机制,完善乡镇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乡镇包村(社区,下同)干部就近就地监管涉农资金的作用,按照涉农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包村干部在乡镇政府的领导下,重点监管乡镇涉农项目类资金、补贴类资金和村级集体“三资”,突出抓好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三个环节的监管,确保涉农资金安全。第三条 包村干部负责涉农资金日常监管,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台账等。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办理监管工作交接手续,并对交接前涉农资金监管工作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项目类资金监管 第四条 包村干部应全程参与所驻点村项目建设的规划、招投标公示、实施、验收、决算等环节,并在相关监管资料上签字。第五条 包村干部对村级申报的项目要实地察看,在全面审核的基础上向乡镇政府和项目主管部门申报,不得随意申报和重复申报项目。第六条 包村干部应主动了解已批复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积极参加项目招投标和村级自建项目的相关会议,了解招投标信息,并在相关资料上签字。第七条 项目实施前,包村干部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或村委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对项目名称、实施范围、资金来源、受益情况、项目责任人、施工单位等情况进行公示,鼓励和引导群众对项目建设监督。第八条 包村干部应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时开展项目建设,定期不定期检查项目建设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限期纠正。包村干部对每个项目的检查不少于3次,并在相关资料上签字。第九条 项目施工中涉及工程量的增减,包村干部应参与现场查看,并在项目工程量增减清单上签字。第十条 项目竣工后,包村干部应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时申请并参与项目验收、决算审计工作,并在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决算单、报账资料上签字。第十一条 项目完成后,包村干部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或村委会落实管护责任,加强项目后期管护,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第三章补助类资金监管 第十二条 对补助类资金,包村干部应重点监管政策宣传、评议程序、张榜公示、动态管理、信息报送和补助对象档案管理等环节。第十三条 包村干部应督促村两委利用村务公开栏、村民会议、惠民政策宣传手册、广播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惠民政策,确保惠民政策宣传到位。第十四条 包村干部应严把监督补助对象评议关,参与到户调查,并在会议记录、上报的补贴对象花名册上签字。第十五条 包村干部应督促村委会及时将补助对象评议结果按规定时间、地点、程序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补贴对象真实、准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组织调查,及时反馈,协助解决。第十六条 包村干部应督促村委会确定专人定期对补助对象基础信息进行更新,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补助对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章村级集体“三资”监管 第十七条 包村干部应监督村委会严格执行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将收入及时缴入“三资”账户,支出要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第十八条 包村干部应督促村委会加强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收益和处置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资源管理台账。督促村委会每年进行一次资产、资源清查,确保资产、资源保值增值。第十九条 包村干部应监督村委会加强村级债务管理,协助防范债务风险,不得随意举债,并积极采取措施,逐步消化债务。第二十条 包村干部负责督促村委会每月(季)组织村监督小组成员对村级财务收支单据进行审核,集中汇审,实行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做到公开透明。第二十一条 包村干部负责督促村委会按季将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公开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确保村民对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五章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县直部门对在乡镇直接实施的项目,应主动将项目资金相关信息通报给乡镇,以便于乡镇及时将信息传递到包村干部。县直部门要严格审核涉农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包村干部签字情况,没有签字的,不予办理报账拨款。第二十三条 包村干部必须按要求在相关报账资料上签字,乡镇财政所(分局)要严格审核报账资料相关人员签字情况,按规定程序进行报账。第二十四条 各级各有关部门应为包村干部开展涉农资金监管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支持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村两委应积极主动配合包村干部开展涉农资金监管工作。第二十五条 乡镇政府要建立健全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工作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将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工作开展情况、监管效果与包村干部的考勤考绩、岗责考评、评先评优,以及对所包村的资金、项目安排挂钩。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乡镇可根据本细则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翻译搜索复制
安徽阜阳阜南县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阜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南县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2024-01-18
阜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南县柳木文化产业扶持奖励政策的通知
2023-06-05
阜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南县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2-12-26
阜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南县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0-04-28
阜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正风肃纪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业务行为的通知
2018-12-05
阜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阜南县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依法诉讼取得资产处置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7-12-01
阜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南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7-09-22
阜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南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6-04-18
阜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乡级和企业统计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2014-07-18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