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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商务局等18部门关于印发《芜湖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芜湖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31日
有效性:有效
芜湖市商务局等18部门关于印发《芜湖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芜商建〔2024〕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芜湖市商务局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芜湖市公安局 芜湖市民政局 芜湖市财政局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芜湖市交通运输局 芜湖市应急管理局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芜湖市城市管理局 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 芜湖海关 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芜湖监管分局 2024年5月31日 芜湖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等要求,结合《芜湖市“2024徽动消费促进年”行动方案》(芜商建〔2024〕20号)安排,全链条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持续激发有潜能的消费,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顺应消费市场新形势新趋势,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全链条促进汽车、家电家装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绿色消费、智能消费,着力形成更新换代的内生动力和规模效应,推动全市消费市场提质扩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有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培育,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引导力度,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全市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到2027年,全市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1倍,二手车年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二、重点工作(一)推动汽车以旧换新1.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支持。自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执行期间或执行期届满后,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市有关部门负责任务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参与落实,不再一一列出)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采取发放汽车消费券(消费补贴)等方式促进个人汽车消费,鼓励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的方式开展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发动汽车经销商叠加购车优惠让利。各县市区、开发区可参考《关于加快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进一步优化消费券发放的通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补贴标准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加强购车优惠政策联动。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合理确定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利率水平和贷款期限,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开展车险“稳供行动”,持续提升营运货车、出租车、搅拌车、摩托车等高风险车辆保险保障供给,持续优化新能源车保险定价机制,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合理设置新能源汽车保险费率,为消费者提供有效充足的风险保障。(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芜湖监管分局)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3.完善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要求,加强对上路行驶车辆合规性检查,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引导车主综合考虑油耗、故障率、维修成本、车辆残值以及报废更新补贴等情况,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支持符合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申报设备更新改造领域相关资金,统筹保障相关合理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发展“互联网+报废车回收”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上门收车服务;支持资质企业提高资源高值化综合利用水平,并积极向下游产业链延伸拓展。利用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等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4.提升二手车流通交易服务水平。持续落实好支持二手车流通交易的便利措施,持续落实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进一步优化二手车跨地区登记管理,破除各种隐形障碍。(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鼓励各县市区招引培育有实力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和平台,提供二手车交易“一站式”服务,减环节、降成本、提效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推动汽车领域非保密、非隐私信息开放使用,支持新能源二手车动力电池检测和估值平台建设,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并展示车辆状况表,明示车辆基本信息、重要配置、价格等内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建立二手车出口专项工作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在车辆交易登记、许可证申领、口岸通关、车辆注销等环节提供“一站式”服务,提升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芜湖海关、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5.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展二手车置换、厂家认证等业务,支持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经销,推动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车辆质保服务,鼓励开展二手车经销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促进二手车品牌化、规模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二手车出口管理措施,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合规开展业务、保障质量安全。优化监管服务方式和效率,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打造二手车出口基地,实施“徽动全球出海芜优”行动,鼓励汽车生产和流通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引导二手车出口企业参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等线下境外展会,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到2025年,力争全市二手车出口规模达到8亿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芜湖海关、市交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6.强化汽车领域标准牵引。积极申创国家城市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宣贯国家老旧汽车估值评价、报废机动车回用件流通、传统经典车认定等标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宣贯兑现国际产品认证有关政策,推动企业“走出去”,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二)推动家电以旧换新7.发挥惠民政策引导作用。市区(含县、市)统筹安排财政资金针对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视等家用电器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行动,对换新购机设置三挡补贴标准,分别为满2000元减300元,满5000元减750元,满8000元补贴1200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采取发放家电消费券(消费补贴)等方式促进家电消费,鼓励通过“政府补贴+企业让利+收旧抵扣”的方式对其他家电品类开展以旧换新行动。各县市区、开发区可参考《关于加快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进一步优化消费券发放的通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补贴标准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鼓励支持金融机构推出绿色智能家电消费金融产品,鼓励合理开发优惠利率、灵活分期等特色金融产品。(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芜湖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分行)8.支持家电回收产业发展。积极申报全国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支持家电回收网络改造提升,提高废旧家电回收、中转和集散效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鼓励家电销售企业(平台企业)整合生产、售后、回收等上下游资源,开展叠加让利活动,并提供家电送新、收旧、拆装“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相关资金政策,畅通废家电回收处理全链条。(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与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保障废旧家电回收设施相关合理用地需求及用地长期性和稳定性。(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完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结合全市人口规模、居民社区等情况,遵循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布局规划,经依法批准后,纳入详细规划。(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设置废旧家电回收网点或临时存放场所,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鼓励家电销售、回收企业服务网络向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和农村地区下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10.培育壮大回收市场主体。积极争创全国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和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引导家电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企业参与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通过自建逆向物流体系,拓展废旧家电回收业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引导废旧家电回收企业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上门回收服务。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鼓励回收企业运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开展“线上预约、线下回收”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依法打击废旧家电非法拆解行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11.发挥家电标准引领支撑。鼓励企业为智能家电产品及核心部件相关国际标准的制定建言献策,提升产品国际化水平。引导家电生产企业加大绿色智能低碳家电供给,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绿色化转型。(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大家电安全使用年限提醒”活动,推广电子电器行业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废旧家电回收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12.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引导家电售后服务企业提供在线下单、预约上门、配件自选等服务。组织家电售后服务企业与回收企业联动实施回收估值、免费拆装、及时清运等业务。鼓励相关行业协会打造电子电器服务数字化平台,开展一站式售后服务。支持有实力的企业争创全国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二手回收业务,积极发展“互联网+二手”、售后回购等模式,扩大二手商品交易规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加强对二手商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规范二手商品交易行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三)推动家装厨卫“焕新”13.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等促销活动,实施“厨卫换新”惠民工程。支持居民进行旧房装修,鼓励居民购买智能安防、智能照明、智能马桶、智能睡眠、智能康养、智能影音娱乐等智能家居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家居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14.加强惠民政策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采取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等方式促进家装厨卫“焕新”。各县市区财政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居产品,消费券(消费补贴)补贴标准最高可达销售价格10%,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补贴标准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家居、家装等消费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适当简化贷款申请材料,推广线上即时办理。(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芜湖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分行)鼓励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大件垃圾存放点”,提供家具临时存放、家装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定期开展大件垃圾集中清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5.优化家居市场环境。鼓励行业协会打造集智能家居展示展销、家装样板间设计、家装采购和售后服务为一体的线上平台,鼓励家装企业推出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服务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鼓励相关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参与地方性智能家居产品目录、互联互通标准制订,推行家装合同示范文本。(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打击家装、家居消费领域假冒伪劣、偷工减料、价格欺诈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四)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16.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结合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工作,引导老旧、非标、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退出。探索财政补贴、企业让利、金融支持等方式推动以旧换新,支持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芜湖监管分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芜湖市分行、芜湖海关、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建立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市级层面统筹组织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细化落实举措、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单位: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二)强化资金管理,保障要素供给。统筹用好中央财政支持汽车报废更新、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资金,积极争取省对市消费券及消费补贴奖补资金,市级统筹安排促消费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资金,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放汽车、家电、家居消费券,确保“真金白银”的优惠直达消费者。(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将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政策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对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所需要的汽车销售发票数据、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汽车注册登记信息等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持。(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公安局)(三)统筹活动促进,广泛宣传动员。引导我市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积极参与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打响“芜湖制造”“芜湖消费”品牌。落实“消费促进年”有关部署,围绕汽车、家电、家居、家装等主题积极举办消费节和主题促消费活动,组织行业协会、生产企业、经销商、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共同参与,开展联合让利促销活动,形成政策组合拳,激发市场活力,引导行业有序竞争,营造火热消费氛围。发挥各类媒体平台、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作用,强化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宣传解读,倡导绿色、安全消费理念,扩大政策影响力和覆盖面。(责任单位: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四)加强督促落实,跟踪实施成效。切实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资金和要素的统筹保障,做到合规引导,加强风险防范,严防并依法依规查处地方保护、企业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行为。不得要求将废旧汽车、家电等交售给指定的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责任单位: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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