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产业园区
-
芜湖出口加工区
安徽-芜湖-鸠江区
-
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
安徽-芜湖-鸠江区
-
芜湖机械工业开发区
安徽-芜湖
-
安徽芜湖长江大桥经济开发区
安徽-芜湖
-
芜湖县湾沚镇园区
安徽-芜湖
-
安徽彩虹工业园
安徽-芜湖-鸠江区
安徽芜湖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安徽芜湖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收费行为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发改委、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三山经开区发改委、住交局、城建局、市场监管局,经开区经发局、规建局、市场监管局,国网电力芜湖公司,各小区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各充电设施经营者:现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收费行为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4〕439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一、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分别计价,并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不得在电费和服务费外向用户加收其他任何费用。1、使用居民住宅小区内的充电设施的,充电电费按居民合表电价(目前电价详见附件1,今后省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和实际充电电量计收。2、使用其他场所充电设施的,按其所在场所的电价(按照发改部门和供电部门每月公布的电价执行)和实际充电电量计收。二、对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无论是否属于电网直接供电用户,均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电网企业、物业等非电网供电主体不得在居民合表电价外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加价收取电费。三、小区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可通过不收或少收场地租赁费用、不参与收入分成等措施,帮助第三方降低充电服务费标准,引导居民使用户外充电设施。对住宅小区入住率50%及以上的,鼓励按每台设备不高于360元/年收取费用;入住率50%以下的,鼓励按每台设备不高于180元/年收取费用,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四、推动充电设施由电网直接供电。电网企业要积极推动充电设施由电网直接供电,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降低运营单位接电成本。现有居民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尚未实现电网企业直接供电的,鼓励产权单位向电网企业整体移交供电设施,为电网企业向充电设施直接供电创造条件;2025年1月1日以后新建居民住宅小区的充电设施,原则上应当由电网企业直接供电,避免因转供推高充电成本。
安徽芜湖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宣州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的通知
2025-01-02
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镜湖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2024-11-20
南陵县司法局关于将南陵县企业普法馆作为全县企业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场所的通知
2024-10-09
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镜湖区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4-07-23
繁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4-06-03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