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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政策
发布部门:铜陵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0日 有效性:有效
近日,市委办公室印发了《中共铜陵市委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起草背景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三农”工作、稳定“三农”这个基本盘,对于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具有特殊重要意义。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专门研究“三农”工作时发表的重要讲话,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讨论稿)》。2022年1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明确了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1月29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22〕1号)。为更加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我局组织起草了中共铜陵市委、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由市委办公室印发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三农”工作、稳定“三农”这个基本盘,对于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22〕1号),以及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明确2022年全市“三农”工作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有必要出台我市的《实施意见》。三、起草过程我局于1月18日成立了工作专班,根据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区及44家市直单位2022年工作安排材料,着手起草“实施意见”,在春节前完成了初稿,并征求了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意见。2月9号,我们向县(区)党委政府、41家市直单位和普农集团、市供电公司征求了意见,其中,无意见单位36家、有意见单位15家。我们吸纳了市委组织部、市政法委、市乡村振兴局等15家单位的修改意见。3月9号,在全市“两强一增”行动调度会议上,吴强副市长对该《实施意见》进行了专题部署,提出了修改意见,会上第二次印发了征求意见稿。3月10号,召开了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经讨论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中共铜陵市委、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并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4月21日,经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通过。4月28日,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原则通过。四、工作目标牢固树立“发展为要、项目为王、实干为先”鲜明导向,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实施“两强一增”行动计划,努力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粮食生产稳面积提产能。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开展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51万亩以上、产量56.3万吨以上。产业发展稳基础提效益。要统筹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打造产业发展新平台。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推动加强物联网、快递网点等建设,畅通农产品上行通道。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覆盖到枞阳县,织密农业保险“安全网”。乡村建设稳步伐提质量。扎实稳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等重点任务,提高建设质量和管护水平。农民增收稳势头提后劲。通过产业带动、创业拉动、改革驱动等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特别是要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杜绝规模性返贫现象发生。五、主要内容《实施意见》共八个部分三十二条:第一部分: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抓好粮食油料和生猪生产、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加快发展设施农业、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阶段性任务、有效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今年,继续把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摆在首要位置。一是稳产量。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51万亩、产量在57万吨以上。二是提品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多种粮、种好粮,推广农业生产“大托管”模式,推行“按图索粮”和订单化生产,发展优质专用粮食100万亩。三是增效益。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落实稻谷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枞阳县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乡镇全覆盖。新增稻渔综合种养3.1万亩。第二部分:实施“两强一增”行动计划。推进科技强农、推进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在推进科技强农方面,2022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6%。实施农业“四新”科技成果转化、种养业提质增效、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和农业绿色循环发展行动。在推进机械强农方面,2022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0%。实施全程机械化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提升、农业“标准地”改革和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设四项行动。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实施工资性收入提升、财产性收入倍增、经营性收入壮大行动和转移性收入扩量行动。第三部分: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完善落实监测帮扶机制、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加强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建设。确保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达到55%。强化稳岗就业措施,延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发展优惠政策,多渠道开发乡村公益岗位,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巩固深化“五销模式”。扎实推进“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第四部分:加快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实施绿色食品产业全产业链培育行动、实施数字赋农行动、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大力开展“双招双引”,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等生产过程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县域基层创新,加快培育产值超50亿元的产业园。加强县域交通运输、快递、电商、商贸物流等资源整合。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巩固长江“禁渔”成果。第五部分: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大力实施“四好农村路”、电网改造升级危房改造。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巩固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推动农村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信息化建设,持续开展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第六部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大力实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开展农村扫黑除恶斗争,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农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第七部分:强化乡村振兴政策保障。扩大乡村振兴投入、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抓好农村改革重点任务落实。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贷款投放。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农业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计划、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继续实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推进集体经济组织实体化运营。扩大“三变”改革实施范围,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第八部分: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建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推动乡村振兴全面展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实省级制定的“四个优先”清单。借鉴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三农”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六、创新举措《实施意见》在贯彻落实省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立足我市实际进行实化、细化,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做做大强特色农业。大力实施大豆扩种行动,确保大豆面积6.4万亩。做大做强种业龙头企业,种子企业销售收入力争达1.5亿元。建设3个千亩片、1个万亩方集中连片永久基本农田。二是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枞阳县梅花站灌区节水配套改造二期工程,治理面积1.4万亩。完成12座万亩圩口排涝泵站建设。整合中小学(教学点)20个左右,新建2所小学和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三是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农机社会化服务提升行动,培训农机合作社理事长20名、农机手600名。启动农村居民本地就业“121”计划,乡村公益岗位稳定在2190个左右。四是不断扩大财政投入。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县域结对各区支持帮扶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包村帮扶一个村的单位帮扶资金不少于4万元,包村帮扶两个村的单位帮扶资金合计不少于7万元。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省贷款平均增速,新增涉农贷款40亿元以上。七、保障举措及下一步工作《实施意见》提出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完善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设立“五大振兴”专项小组,每个专项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专项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专项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项小组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专项小组牵头单位承担专项小组日常工作二是促进产业发展。将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投向产业发展,产业项目占比不低于65%。积极创建农业产业强镇,鼓励引导润知味、新梦想等企业进入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持续推进双招双引,主动对接大型央企、上市公司、知名民企等行业龙头,定向精准招商。积极推动我市农业数字化转型。三是强化督查督导。每季度对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进行调度,通报各项工作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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