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工业企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8日
政策文号:阜政办〔2015〕14号
有效性:失效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工业企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阜政办〔2015〕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阜阳市工业企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已经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 阜阳市工业企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加快我市工业企业由制造向创造转变、由速度向质量转变、由产品向品牌转变的步伐,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实现我市工业企业质量水平的全面提升,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加快工业企业质量提升为主线,牢固树立工业强市理念,围绕 “6611”工程建设,加大工业突破力度,大力实施以质取胜、品牌建设和技术标准战略,通过三年的不懈努力,力求在工业总量、结构、质量、效益上实现新突破,促进阜阳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工作目标到2017年底,全市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及诚信水平明显提升,质量竞争优势充分体现,质量基础(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作用充分发挥,质量安全有序可控,社会质量意识显著提升,全市工业企业质量发展目标达到全省中等以上水平,煤电、化工、生物医药、机械制造、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食品加工、林产品和纺织服装等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质量水平走在全省前列。自2015年起连续三年向社会发布具有权威性的《产品质量状况白皮书》。(一)2015年质量提升目标——工业企业产品质量三级(国、省、市)监督抽查合格率平均达到92.5%,其中纺织产品合格率达到95%、化工产品达到95.5%、机电产品达到96%、农资产品达到90%、建材产品达到91%、食品相关产品达到9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5%、中小企业40%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相关管理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3项;企业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受检率、合格率达到92%,企业计量各岗位人员的配备率和持证上岗率达到92%,企业定量包装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60%以上企业建立符合生产实际的实验室,人员、仪器设备、检测环境、检测场所等符合法定要求。(二)2016年质量提升目标——工业企业产品质量三级(国、省、市)监督抽查合格率平均达到93%,其中纺织产品合格率达到96%、化工产品达到96%、机电产品达到97%、农资产品达到92%、建材产品达到92%、食品相关产品达到9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5%、中小企业50%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相关管理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3项;企业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受检率、合格率达到94%,企业计量各岗位人员的配备率和持证上岗率达到95%,企业定量包装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2%;80%以上企业建立符合生产实际的实验室,检验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仪器设备、检测环境、检测场所等符合法定要求。(三)2017年质量提升目标——工业企业产品质量三级(国、省、市)监督抽查合格率平均达到93.5%,其中纺织产品合格率达到97%、化工产品达到96.5%、机电产品达到98%、农资产品达到93%、建材产品达到93%、食品相关产品达到9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5%、中小企业60%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相关管理认证,并有效运行。——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4项;企业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受检率、合格率达到96%,企业计量各岗位人员的配备率和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企业定量包装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计量检测体系完善;95%以上企业建立符合生产实际的实验室,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有较大提升。三、重点任务(一)强化法律法规和质量提升活动宣传。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等相关法律法规。利用“质量月”、“世界标准日”和“3·l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对质量提升活动开展情况、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进行深入宣传。不断提高企业质量、计量、标准化责任意识,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二)增强质量服务意识。定期开展企业巡查走访,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开展“质量流动诊所”活动,分析产品质量状况,掌握质量动态,针对在监督抽查中出现的产品质量共性问题和区域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启动产品质量安全约谈机制,组织有关专家对不合格原因进行“集体会诊”,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及时整改,促进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提升。(三)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质量诚信自律机制,主动向社会、消费者公开产品质量状况和质量承诺信息,规模以上企业定期向社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组织中小企业签订质量承诺书。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建立健全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建立和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充分发挥首席质量官企业第一质量人的作用,明确首席质量官职责和权限,落实首席质量官相应的岗位待遇。(四)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切实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注重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建设重点研究院、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国家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健全研发实验条件,吸引研发设计人才,夯实企业质量升级创新基础。落实对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平台建设、推进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引进、发明专利等一系列奖补政策,充分调动地方、企业、高校院所开展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五)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工作,建设并完善企业标准化体系,引导服装、机电、家具、中药材、柳木制品、蜂蜜、复合调味料等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开展工业企业对标活动,提升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标准化活动,进而主导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的制修订,成为争取标准话语权的核心体,掌握市场主动权,抢占行业发展制高点,引导我市产业良性、快速发展。(六)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加大品牌培育、创建和维护力度,落实品牌扶持政策,对品牌产品、知名产品生产企业和获得安徽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在信贷、技改、科技、财政贴息、利用国债资金和外资等方面给予扶持,优先纳入计划予以保证。鼓励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能支撑和带动全市经济发展的龙头名牌企业,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综合竞争力的省内外知名品牌。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产品、驰名商标、老字号等扶持工作,加大对自主品牌建设的支持力度,利用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鼓励重点领域企业开展质量改进活动。(七)建立健全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导企业追求卓越,不断提高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能力,充分调动企业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的积极性。通过宣传表彰获奖企业,动员和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质量奖申报活动,发挥卓越绩效管理的引领作用,带动更多企业通过打造卓越绩效模式平台、建立自我评价和业绩改进机制,在追求卓越中不断自我完善,激发企业活力,使越来越多的本地优秀企业脱颖而出。(八)推进企业节能减排。组织开展对化工、制药、白酒、发电、供热等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工作监督检查和能源计量审查活动,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对口服务,积极推进重点用能企业申请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标准和先进技术标准,改造传统工艺、设备,改进产品设计,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生产销售,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节能环保型道路。(九)加快质监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建设,依托我市现有的国家(省级)检测中心、县级检测技术机构和社会检测机构,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质量检测服务平台,向企业提供新产品研发中试、来料检测、产品质量监控、质量改进等各项服务,主动对接、积极融入地方科技体系。加大质量科技投入,加强质量研究机构和质量教育学科建设,形成分层级的质量人才培养格局,培育一批质量科技领军人才。进一步培育、整合和规范认证、检测市场,加强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监督指导。(十)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定期排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完善事故应急防控能力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和教育培训,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依法强化部门和行业监管,保障安全监管工作机构、队伍、人员和经费落实到位,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安全事故控制在省、市安全事故指标范围内。(十一)加强质量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指导帮助企业开展管理人员、员工及技术人员质量、计量、标准化管理、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培训,为企业提供新法规、新标准、新技术等方面的业务指导,提升企业在自主创新和技术革新等方面的能力。落实企业各级质量人员职责,实行质量人才激励制度,持续提高质量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到2017年底,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全覆盖。(十二)加大质量监督和打假治劣力度。紧紧围绕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和项目,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突出在化肥、人造板、危险化学品、电动车、铅酸蓄电池、食品和制药等重点产品和重点企业开展监督抽查,加强质监、工商、食药、公安等部门执法协作,加大执法打假力度,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形成合力打假治劣的良好氛围。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日常协调等具体事项。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相应的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出台扶持政策,认真抓好落实。(二)强化工作考核。突出完善考核机制,把工业企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对县市区政府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各县市区政府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通报。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考核评定工作由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三)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认识工业企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协调配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和细化相关政策措施,扎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四)强化资金保障。市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政策,设立三年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政府奖励专项资金。对新获得国家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对新获得中国名牌、省名牌和市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和5万元;对新获得省卓越绩效奖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的主体(在标准前言中明示或排序前两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资金扶持;对新获得4A级、3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资金扶持。政府奖励经费专项资金及三年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所需企业培训、工作保障等经费由市财政统一安排,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五)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对落实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引导企业自觉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积极参与质量建设,完善公众参与质量监督机制,形成合力推进质量提升工作的良好局面。
安徽阜阳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临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泉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2024-11-22
关于印发《颍泉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4-11-18
颍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点产业集群建设推进机制的通知
2024-08-01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和县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07-23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颍上县技能人才培养和引进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4-07-01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和县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4)的通知
2024-05-09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和县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4-18
阜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南县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2024-01-18
关于印发《颍东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3-12-11
颍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颍泉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3-09-28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颍州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3-09-28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颍东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3-09-11
安徽阜阳产业园区
安徽阜阳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安徽阜阳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立即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