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3号)精神,协同推进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加快我市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步伐,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围绕建成淮河流域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迈入全省第一方阵的目标任务和加快推进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分业施策、企业主体、效益优先的原则,以系统推进技术和产业、平台和企业、金融和资本、制度和政策创新体系建设为引领,以激发制造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为主线,以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品制造、服务型制造为主攻方向,以建设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平台为抓手,围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关键环节,培育融合发展新模式,夯实融合发展新基础,营造融合发展新生态,充分释放“互联网+”的力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三重一创”建设,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深化工业强市核心战略,建设制造强市。(二)主要目标。到2018年底,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达到85%;相比2015年底,工业云企业用户大幅增长,规模以上制造企业新产品研发周期缩短12%,库存周转率提高25%,能源利用率提高5%。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指数达到90,突破一批可实际推广、替代传统应用的制造新技术,形成一批示范引领效应较强的制造新模式,催生一批具有高成长性的制造业新业态,培育融合发展的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区。到2025年,全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体系基本完备,融合发展新模式广泛普及,新型制造体系基本形成,制造业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二、重点任务(一)打造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1.推进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支持蚌埠德豪润达、安徽柳工等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开展协同创新、网络众包、创业孵化等,加快构建新型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模式,促进技术产品、组织管理和经营机制创新,提升企业整体创新能力。鼓励凯盛科技、中粮生化等重点行业骨干企业面向社会开放“双创”平台聚集的各类资源,加强与各类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合作,为全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促进创新要素集聚,密切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分工协作,打造产业链竞争新优势。充分发挥驻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创新资源优势,支持安徽财经大学、蚌埠学院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并依托中科院(蚌埠)科技成果交易转化孵化中心,深度整合、开放共享产学研“双创”资源,加快构建支持协同研发和技术扩散的“双创”体系。(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2.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双创”服务体系。支持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建设面向制造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双创”服务平台。支持祥源科技、蚌埠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利用互联网平台,为企业提供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质量品牌等方面服务,依托平台开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构建低门槛、低成本、广覆盖、高效协同的“双创”新环境。支持华益导电膜、大富机电等“专精特新”企业及各类企业技术中心开放创新资源,推进协同创新。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开发园区、中小企业产业园和产业集聚区等完善人才、资本等配套政策措施,充分运用互联网,积极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支持蚌埠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甲骨文创新科技园、大学科技园、蚌埠青年创业园等创新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双创”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商质监局)  3.加强工业云与大数据应用。支持各类工业云平台建设,深化工业云、大数据等技术的集成应用。鼓励创新工业云服务内容与模式,推动工业设计模型、数字化模具、产品和装备维护知识库等研发、制造和服务资源的集聚、开放与共享。加快开发和应用工业大数据,支持研发大数据分析技术和产品,发展基于数据全面集成、行业应用模型和开发工具共享的工业数据服务,推动大数据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测试验证、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产品全生命周期中的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二)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1.大力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支持中航三鑫、金黄山凹版印刷等重点企业加快制造装备智能化升级,实施装备数字化智能改造计划,加速淘汰性能差、能耗高等产能落后的生产设备和企业,按照绿色发展要求实现关键工序核心装备升级换代。支持医药化工、电子信息等行业运用智能成套装备,提高产品性能稳定性和管理控制水平。支持中建材信息显示、双环电子等企业加快集散控制、制造执行、敏捷制造等智能技术装备的集成应用,提高精益生产水平。支持配天机电、汇精模具、泰富重装等智能制造解决服务企业加快新产品研发,加快推进西门子蚌埠智能制造研发中心、泰富华东智能制造产业园等项目。到2018年底,形成10个以上国内领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首台(套)重大智能装备;在100家以上重点制造企业,推广应用500台以上工业机器人;建成数字化车间30个、智能工厂10个;将市高新区打造成融合发展的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高新区管委会)2.推广网络化制造模式。积极培育网络化协同制造,重点在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领域开展网络化协同制造示范,推动网络控制、管理软件和数据平台的纵向集成,企业研发设计、客户关系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等系统的横向集成,以及在线计量、在线检测等全产业链质量控制,实现上下游制造企业的信息共享、实时交互,设计、供应、制造和服务等环节的并行组织与协同优化。发展个性化定制,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采集并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开展基于个性化产品的研发、生产、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鼓励企业发展大规模定制模式,提高企业快速、低成本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的能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支持安瑞科压缩机、中科电力等工程机械、智能电网领域企业推进制造业服务化转型试点,开展故障预警、远程维护、过程优化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鼓励依爱电子、航天生物等企业在智能消防、智能医疗等领域探索平台化服务新业态,拓展产品价值空间,推动从制造向“制造+服务”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商质监局)3.鼓励企业跨界合作。支持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采取合资合作或并购等形式,成立新的经营主体,推动产品革新、模式创新和业务转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拓展面向全产业链的分享经济,支持e玻网等互联网平台建设,推动中小企业制造资源与互联网平台全面对接,实现制造能力的在线发布、协同和交易,打破企业界限,共享技术、设备和服务,形成基于网络、数据驱动的线下资源线上配置的新型生产方式,提升中小企业快速响应和柔性高效的供给能力。支持制造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在制造、营销、物流等环节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实现生产流通的高效协同。鼓励和平乳业、凤凰滤清器等企业发展和应用第三方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并引导平台向信息发布、在线交流、加工定制、技术服务、网上交易、跨境贸易、物流配送、跟踪追溯、支付结算、供应链金融、大数据分析等综合服务延伸。(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外事局、市工商质监局)(三)强化融合支撑能力建设。1.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光纤网络向超高速、超大容量拓展升级,提升骨干网传输和交换能力,扩大无线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建成覆盖城乡的4G和重点区域的WLAN高速无线宽带网。突出产业发展重点,围绕创业创新需求,全面保障产业基地、开发园区、产业集聚区和众创空间的宽带网络需求,鼓励基础电信企业不断提升宽带接入服务水平,提高网络速率,有效降低网络资费。推动有条件的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开通高速带宽专线服务,逐步实现智能设备、业务流程、数据和人的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2.强化电子信息首位产业。积极对接国家“芯火”计划,依托中电科40、41所、兵器工业214所等科研院所大力发展集成电路设计、特色集成电路制造,不断提升集成电路封装测试水平,大力支持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中心建设和MEMS产业化基地建设,推进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太赫兹测试、5G通信测试、EMCCD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日月科技、天光传感器等企业加强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技术研发,促进传感器等领域的产业化创新发展。积极引进软件企业,支持软件企业面向工业企业提供计算机辅助设计仿真、制造执行系统、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软件和服务,以及设计标准、零部件库、设计案例等共性资源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招商局)3.提升系统解决方案能力。围绕发展智能制造,组织开展行业系统解决方案应用试点示范,为中小企业提供标准化、专业化的系统解决方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相关业务剥离重组,推动系统解决方案服务专业化、规模化和市场化,培育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以昊方机电、凯盛科技为示范,推广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发展两化融合第三方服务机构,广泛开展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对标提升等工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委)4.提高工业信息系统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工业控制系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风险信息采集汇总和分析通报机制,加强重点行业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积极开展工业企业信息安全保障试点示范,推动访问控制、追踪溯源、商业信息及隐私保护等核心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以提升工业信息安全监测、评估、验证和应急处置等能力为重点,培育一批具有专业资质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安全服务机构,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提供安全支撑。积极推进数字证书的规范使用和管理,保障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平稳运行。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督促指导重点领域工业企业逐项落实定级、备案、测评、整改等法律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公安局)三、保障措施(一)健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全创改”、“放管服”,落实为企业减负、促进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继续深化行政制度改革,优化制造业与互联网创业创新的行政审批流程,营造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宽松环境。充分调动驻蚌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多方面的积极性,鼓励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新型产学研用联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产学研用合作,推动高价值专利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研发机构间的创造布局、协同运用、许可转化和价值实现,加快制造业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利用市财政现有资金渠道,充分发挥“1+2+     N”政策体系资金以及驻蚌科研院所专项扶持资金作用,加大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支持企业开展“双创”平台建设运营、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提升和制造业“双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鼓励政府采购云计算等专业化第三方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提升信息化能力。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创新投资基金,加大对互联网创业创新、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投资。(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信息办)(三)强化税收金融支持。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产融合作试点,支持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质押担保等金融服务,全面推广“4321”政银担、续贷转贷过桥资金、“税融通”等创新服务模式,积极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双创”平台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一站式系统化金融服务,进一步推广知识产权质押,创新担保方式,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增强制造企业融资能力。优先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发债,支持上市企业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扩大在资本市场的融资规模。结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等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金融办、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四)加强用地用房保障。支持制造企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新业务、新业态,实行5年过渡期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政策。积极盘活闲置的工业厂房、企业库房和物流设施等资源,为致力于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创业者提供低成本、高效便捷的专业服务。在推动“僵尸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转型发展的同时,加强政策引导,将腾退的相关资源优化配置到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领域。(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经信委)(五)完善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支持鼓励驻蚌高校及中专高职院校加强“互联网+”相关学科建设,加强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探索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试点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结合实施相关人才项目,加强融合发展职业人才、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强化蚌埠市“互联网+智慧企业”诊断服务专家组作用,定期赴企业指导信息化建设。推广首席信息官制度,壮大互联网应用人才队伍。完善激励创新的股权、期权等风险共担和收益分享机制,吸引具备创新能力的跨界人才,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六)拓展深化对外合作交流。深化与中央企业、知名民营企业和外企合作,鼓励国内、国际企业在我市设立研发机构,引导资金、技术投向我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领域。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和企业共同推广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产品、技术、标准和服务,加快“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鼓励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安徽丰原集团等优势企业开展跨境技术合作、并购和投资,建立境外研发中心、实验基地和全球营销及服务体系,利用全球人才、技术、知识产权等创新资源,学习国际先进经营管理模式,支持和促进我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外事局)2017年4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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