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政策
发布部门: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9日 有效性:有效
一、起草过程近年来,我市逐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2012、2013年相继出台了《铜陵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铜陵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对参与政府投资的各方职责进行了相应的规范,对促进政府投资项目规范动作、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按照市政府2018年第25期会议纪要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强化投资责任制和风险约束机制,根据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际,我委草拟了铜陵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我委于2018年3月底书面征求市财政局、市住建委等12家单位意见,截至目前,有财政、交通、公管、建投、审计等5家单位提出反馈意见,其余单位无意见。我委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后,于5月11 日上午再次召集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17家单位对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征求意见,并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再次修改完善。经委内合法性审查、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市法制办的审查,形成了《铜陵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二、主要内容《管理办法》共六章五十四条:1、明确性质范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共6条。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性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范围及流程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明晰《管理办法》适用范围。2、科学项目决策。《管理办法》第二章“项目决策”共16条。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未纳入储备库的项目不得进入政府投资管理程序。明确项目审批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阶段的流程及所需各项要件。明确当项目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部门应要求项目单位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终止项目;初步设计的建设规模、投资概算超过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10%及以上的,应调整初步设计或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3、合理安排计划。《管理办法》第三章“年度投资计划管理”共7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计划管理,投资计划由前期工作计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两部分构成,实行滚动编制。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由各主管部门提出建议,由市发改委汇总评估后,依据市财政部门提供的政府年度资金规模,报投融资管理(咨询)委员会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下达。明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项目单位方可申报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建设计划。4、强化建设管理。《管理办法》第四章“建设管理”共14条。明确建设过程中各项程序,未列入年度建设计划或未完成项目前期审批程序、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要求项目单位应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按照经审查并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实施,严禁提高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规定了允许变更的范围和变更程序。实行严格的概算管理,工程概算按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视不可抗力因素和人为因素等不同情况对是否同意进行概算调整做出明确规定。完善档案管理和竣工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要及时完成验收收悉,并编制项目竣工报告书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5、明晰管理职责。《管理办法》第五章“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共9条。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加强本行业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明确负责政府投资管理的各相关管理部门职责,要求加强事前、事中控制,通力协作。对项目单位、项目审批部门和其他部门、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单位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及查处方式作出明确规定。6、《管理办法》第六章“附则”共3条。明确《管理办法》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2012、2013年相继出台的《铜陵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铜陵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三、需特别说明的事项1、为保证项目前期工作合理的周期,政府年度投资计划由建设计划和前期工作计划两部分组成,滚动编制。2、对《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提及的“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限额以下项目”的认定,待《管理办法》审定通过后,由市发改委会同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实施方案。3、本《管理办法》在编制过程中,参考了今年3月份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有关内容,对可能涉及的职能调整,尽可能的体现在《管理办法》中,以避免短期内再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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