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太和县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30日
政策文号:太四最办〔2021〕1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县直有关单位: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太和县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太和县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太和县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创优“四最”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电力接入流程、压减电力接入时长,全面提升我县“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为重点,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制度突破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和务求实效,通过进一步改造流程、简化审批、压缩时限、加强协同等综合举措,切实提升电力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二、实施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申请新装、增容用电的220/380伏低压非居民用户和10千伏高压非专线普通用户(以下简称高压或10千伏普通用户,含单电源和双电源)电力接入,以及为解决用户接入受限和提高供电可靠性的电网配套工程。三、工作目标对低压非居民用户,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办理环节压缩为“用电申请、装表接电”2个;不涉及电力接入工程的,办理时间不超过2.5个工作日;涉及电力接入工程的,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时间不超过4.5个工作日,其中接入工程施工及装表接电不超过2个工作日。(流程图见附件1)对10千伏普通用户,提供省力、省时、省钱“三省”服务,由供电公司提供典型设计方案,取消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办理环节压缩为“用电申请、供电方案答复、竣工验收和装表接电”3个。涉及电力接入工程的,相应增加“外部工程实施”环节。全过程办理时间最长不超过12.5个工作日,其中行政审批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流程图见附件2)四、主要任务(一)用电申请和接入工程设计环节1.申请一窗受理。用户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政务服务大厅、供电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渠道提交新装、增容用电申请,供电公司0.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推行办电“一证受理”,用户凭用电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启动办电程序,其他资料在后续办电环节收集。推行“零”资料办电,身份证、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明、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办电涉及证照和材料,可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共享并查验的,无需用户重复提供。2.供电方案和外线工程设计。供电公司对低压非居民电力接入实行勘查装表“一岗制”,对涉及电力接入工程的,在2个工作日内确定供电方案并完成外线工程设计;对10千伏普通用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电方案答复。高压用户获取供电方案后,自行委托设计单位及时开展外线工程设计,并对可能存在的管线交叉、道路挖掘、绿化变更、施工占道等问题,提前与审批单位沟通,不断优化工程外线路径。各审批单位在外线工程设计环节,要主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及时向用户提供告知承诺书、备案申请表、并联审批申请表等格式文本,明确技术要求以及应提交材料的名称、方式和期限等。(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公司)(二)行政审批环节电力接入工程应符合太和县电力专项规划及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供电公司出资建设的电力接入工程,由供电公司自行办理各项行政审批;用户出资建设的电力接入工程,可按照自愿原则委托供电公司代办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各部门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原则,对规划路径审查、涉路施工许可、绿化许可、占路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采取并联限时办理,实行线下“一窗受理”和线上“全程网办”。建设单位可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提交申请,其中线下可通过太和县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线上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太和分厅“公共电力接入施工联合审批”平台提交。1.实行告知承诺制。(1)适用范围:220/380伏电力接入工程。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情况包括:挖掘城市道路、国省县干线公路,占用城市桥梁、快速路、主干道、次干路、国省县干线公路;占用森林(公园)林地、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外延5米范围内)、城镇绿地乔灌木(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的保护范围、伐移树木。(2)工作流程: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告知相关审批单位,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提供告知承诺书(附件3),对施工内容、施工周期、施工安全、施工质量、交通安全等进行承诺。(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县数据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实行备案制。(1)适用范围:线路长度200米及以内的10千伏电力接入工程。不适用备案制情况包括:挖掘城市桥梁、快速路、主干道、次干路、国省县干线公路,占用城市桥梁、快速路、主干道、国省干线公路;占用森林(公园)林地、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外延5米范围内)、城镇绿地乔灌木(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的保护范围、伐移树木。(2)工作流程①受理:建设单位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申请电力接入备案。线上受理:通过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线下受理:通过太和县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综合窗口受理后第一时间派转至相关审批单位。②同步备案:相关审批单位应当在接收到备案申请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并将备案结果反馈至政务服务网、县城管执法局。③备案确认:县城管执法局统一出具备案办理结果,相关审批单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3)申请材料:备案申请表(附施工方案)。(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县数据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3.实行并联审批。(1)适用范围: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备案制的电力接入工程及为解决用户接入受限和提高供电可靠性的电网配套工程。(2)工作流程①受理:建设单位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申请电力接入审批。线上受理:通过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线下受理:通过太和县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综合窗口第一时间将材料派转至相关审批单位,0.5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受理。②并联审查、联合勘察:相关审批单位并联审查申请材料,县城管执法局牵头相关单位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联合勘察。③出具行政审批意见书。勘察结束后,相关审批单位于0.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反馈至政务服务网、县城管执法局,由县城管执法局统一出具行政审批结果并办结送达。(3)申请材料:并联审批申请表(附施工方案、路径图)。(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县数据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4.有关要求。对于涉及道路、绿化修复的电力接入工程,由相关审批单位负责后期道路及绿化的修复工作,修复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采取“先施工后缴费”的模式,缴费不作为审批(备案)的前置条件,由建设单位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支付。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从线下申请,建设单位将相关材料交到大厅综合窗口后,由城管局进行勘察工作,勘察结束后,出具行政许可结果。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费用,由综合窗口人员在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上提交申请材料,补录相关信息。挖掘道路前应勘查掘路线由和既有地下管线情况,确定的掘路线由应平行或垂直于道路方向,不宜采用斜向或曲线方式;挖掘、回填时应对原有管线设施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坏原有的地下管线。(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公司等)(三)工程施工环节1.在取得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后,建设单位应倒排工期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工程在承诺期限内实施完成。高压线路敷设需修剪大型乔木的,应在相关审批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2.由供电公司出资建设或用户委托供电公司建设的电力接入工程,供电公司要加快实施工程建设和装表接电。低压电力接入工程施工和装表接电应在土建工程完工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高压电力接入应在工程竣工后的4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3.供电公司要大力推广不停电作业,全力保障用户及时高效接电。(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等)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数据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公司等单位组成的获得电力工作组,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统筹推进相关工作。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委,具体承担日常工作。(二)完善配套政策。供电公司和各审批单位针对优化后的行政审批流程和工作环节,及时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编制告知承诺的规范文本,更新完善相应的办事指南,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实效。(三)深化线上服务。各相关单位要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完善和优化线上“公共电力接入施工联合审批”平台功能,推进办电资料全过程电子化流转共享、办电进度全过程公开查询,实现低压用户“一次都不跑”、高压用户“最多跑一次”。(四)加强事后监管。各审批单位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申请单位提交告知承诺书或取得审批(备案)手续后,审批单位应对申请单位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对核查发现承诺内容与实际不符的,审批单位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审批单位应当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对存在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申请单位,记入责任主体信用档案,并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六、施行日期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县发展改革委会同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解释。 有关附件请下载文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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