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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17—2030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芜湖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0日 政策文号:芜政秘〔2018〕217号 有效性:有效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17—2030年)的通知芜政秘〔2018〕2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现将《芜湖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17—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芜湖市人民政府2018年11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芜湖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17—2030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1.1规划背景根据《湿地公约》,湿地系指“不问其为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性的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或咸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m的水域”。湿地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抗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被誉为“地球之肾”“生命的摇篮”“文明的发源地”和“物种基因库”,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1992年,我国正式加入国际《湿地公约》。2000年,国家林业局会同外交部等17个部委共同编制了《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2003年,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家发改委等9个单位完成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并相继批准实施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年)》及《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年)》。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查清家底。2012年党的十八大会议以来,国家层面的湿地保护工作加快推进,2013年,国家林业局出台《湿地保护管理规定》(2017年12月48号令修改),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提出“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到2020年,全国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7亿亩,新增湿地面积300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的目标任务,要求建立湿地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开展湿地用途监管和退化湿地恢复工作。2017年3月,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提出建立比较完善的湿地保护体系、科普宣教体系和监测评估体系,明显提高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增强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性、完整性和稳定性,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强化湿地保护与恢复”,标志着我国湿地从“抢救性保护”进入“全面保护与恢复”的新阶段。为全面加强芜湖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编制《芜湖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对湿地实施全面保护,建立湿地分级体系和保护体系,实施重要湿地生态修复,加强湿地管理、监测评估、科学研究、宣教培训等体系的能力建设,统筹谋划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全面提高芜湖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为全市开展湿地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1.2规划的必要性1.2.1是履行《国际湿地公约》的需要为了保护湿地免遭工业化发展的破坏,保护水禽、动植物以及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加强国家政府间合作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1971年2月2日来自18个国家的代表在伊朗拉姆萨尔共同签署了《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简称《湿地公约》,又称《拉姆萨尔公约》)。中国于1992年3月1日加入《湿地公约》,并于2000年11月8日正式发布了《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于2004年2月2日通过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4—2030年),《湿地公约》已经成为国际上重要的自然保护公约,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为纪念公约诞辰,1996年10月公约第19届常委会决定将每年2月2日定为“世界湿地日”。我国是《国际湿地公约》的缔约国,保护湿地及其生态系统,不仅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履行《国际湿地公约》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1.2.2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安徽省湿地保护政策的需要根据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规划。《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十条规定,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湿地保护规划。安徽省省级“十三五”湿地保护规划已印发至各地市,并要求各地迅速完成市级规划的编制任务。《芜湖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17—2030年)》的编制,是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和《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的需要。1.2.3是抢救性保护芜湖市湿地资源的需要芜湖市作为安徽省重要的生态城市,湿地资源极其丰富。近年来,虽然芜湖市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湿地保护率不高,根据2011年全国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芜湖市湿地率为13.2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7.47%。然而,芜湖市自然湿地保护率仅为31.0%,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44.5%。2017年印发的《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要求:为争到2020年,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目前芜湖市离这一目标尚存在较大差距。同时,一些地方大量围网养殖和侵占湿地,城镇化建设导致大量湿地消失,湿地环境污染加剧,保护管理措施力度不够、保护机构不完整、没有进行保护规划的编制等一系列问题仍然存在。合理规划及科学布局,是切实做好芜湖市湿地保护、抢救性保护芜湖市湿地资源的需要。1.2.4是改善芜湖市整体生态环境,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需要芜湖市位于安徽省东南部,地处长江中下游,南倚皖南山系,北望江淮平原,浩浩长江自城西南向东北缓缓流过,青弋江自东南向西北,穿城而过,汇入长江。芜湖市市区位于长江与青弋江的交汇口,在区域生态安全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根据《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6月发布),芜湖市属“两屏两轴”中的“长江干流及沿江湿地生态轴”,主要生态功能为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水土保持。芜湖市湿地资源在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水土保持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合理规划并及时保护芜湖市湿地资源,是改善芜湖市整体生态环境,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需要。1.3基础条件分析1.3.1自然地理情况(1)地理位置芜湖市位于安徽省东南部,地处长江中下游,位于东经117°58′~118°43′,北纬30°38′~31°31′之间。全市东西两端最长距离约119km,南北两端最长距离约100km,市域总面积5952.3Km2。东北与江苏高淳区、安徽马鞍山市相连,西南与铜陵市、池州市接壤,东南与宣城市相邻,下辖无为、芜湖、繁昌、南陵4县和镜湖、弋江、鸠江、三山4区。浩浩长江自城西南向东北缓缓流过,青弋江自东南向西北,穿城而过,汇入长江。芜湖市市区座落在长江与青弋江的交汇处。(2)地形地貌芜湖地处沿江平原与皖南山区的过渡带,地貌形态复杂多样,主要由平原、台地和丘陵构成。平原由河漫滩和阶地构成,一般地面平坦,海拔小于20m。台地个体较小,分布零星,海拔50m左右,相对高度在20m以上。丘陵多呈孤立状态,属低丘、残丘类型,主要分布在市沿江一带。芜湖市总体地势呈现东南和西北高,中部低的特点,无为县三公山为最高点,海拔675m。长江以南的地区,东部为平缓岗地,北部和中部为平原圩区,南部是丘陵和低山区,地形由北向南梯度抬升;长江以北地区,西部、北部为山丘、岗地,中部、南部为平原圩区,地形由西北向东南降低。(3)水文水系芜湖境内河道纵横,湖泊众多,沟塘密布,有各级河道48条,大小湖泊20多个,以长江为主干构成了较为完整的河流水系。主要河道有长江、青弋江、漳河、裕溪河、西河等,较大的湖泊有龙窝湖、奎湖、黑沙湖、南塘湖、竹丝湖、凤鸣湖等。长江自铜陵市与无为县交界处入境到芜湖与当涂交界处流出,左岸全长123km,右岸全长为71km;青弋江是芜湖市境内的主要河流,发源于黄山北麓,经黟县、旌德、泾县进入南陵县,由芜湖市区入长江,在芜湖市境内长度96km;漳河发源自南陵县南部,纵贯南陵县境,下游为南陵县与繁昌县的界河,自南向北,至澛港入长江,全长115km;裕溪河从巢湖闸至入江口总长62km;西河是无为县境内的骨干河流,由上游庐江与无为县交界的榆树拐流入,于西河黄雒集镇处汇入裕溪河,境内河长72km。(4)气侯特征芜湖市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具有温和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季风明显、无霜期长等气候特点,冬季盛行北风和西北风,夏季盛行东风和东南风。年平均气温15-16℃,日照时数2000h左右,年降雨量1200mm,无霜期每年达219-240d。年平均降水量1304.7mm,月降水占全年的71%,年际变化很大,汛期6-9月降水量的不稳定性是造成旱、涝灾害的主要自然原因,多雨年是严重涝年,而少雨年则发生不同程度的旱灾。(5)土壤条件由于自然条件的差异形成了类型复杂多样的土壤,共有5个土纲,6个土类,7个亚类,17个土属和31个土种。土壤分布主要受地域差异影响,沿江平原分布着潮土、黄棕壤;岗地土壤由高到低发育着黄棕壤、潴育型水稻土、潜育型水稻土。自然土壤主要是黄壤、黄棕壤,适宜于发展林业生产;耕作土壤主要是水稻土和潮土,适宜水稻、蔬菜、油菜等各种农作物种植。(6)旅游资源全市拥有国家A级景区31处,其中AAAAA级景区一处,即方特欢乐世界,AAAA级景区8处,旅游基础设施完善,城市旅游、工业旅游、乡村旅游、美食旅游、红色旅游,各具特色,相得益彰。其中著名的景点有将亚洲的人类活动历史上溯了四五十万年的“人字洞”遗址、春秋及汉唐时期我国最大的铜生产基地大工山铜矿遗址、我国最大的商周古墓群万牛墩古墓群、江南水乡中独有的“八卦”型水道的陶辛水韵风景区、被称为“牡丹之乡”的西山风景区、有“中国第一桥”美誉的芜湖长江大桥、素有“皖南张家界,江滨小黄山”之称的马仁奇峰森林公园和位列芜湖四大古寺之冠的广济寺,以及赭山公园、丫山风景区、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天门山、小格里自然风景区、和平生态公园、乌霞风景区、镜湖公园、汀芜湖陶辛水韵景区、芜湖滨江公园、九莲塘公园、芜湖东湖公园、芜湖保兴垾生态公园、奎湖水上风景区等。1.3.2社会经济情况(1)行政区划与人口芜湖市现辖无为、芜湖、繁昌、南陵四县和镜湖、弋江、鸠江(含经开区)、三山四区,各县区详细情况见表2-1。市域面积5952.3Km2,人口约380万。近代芜湖是长江中下游地区工商业的发祥地和全国四大米市之一,素有“长江巨埠、皖之中坚”的美誉。 表2-1芜湖市辖区行政区划表 县(区)名面积(km2)人口(万人)下辖(乡镇)街道办事处无为县2022.0103.3无城镇、陡沟镇、福渡镇、泥汊镇、姚沟镇、刘渡镇、襄安镇、十里墩镇、泉塘镇、蜀山镇、洪巷镇、牛埠镇、昆山镇、鹤毛镇、开城镇、赫店镇、严桥镇、红庙镇、石涧镇、高沟镇南陵县1259.555.1籍山镇、许镇镇、弋江镇、三里镇、何湾镇、工山镇、家发镇、烟墩镇芜湖县649.529.9湾沚镇、六郎镇、陶辛镇、红杨镇、花桥镇繁昌县584.326.8繁阳镇、荻港镇、孙村镇、新港镇、平铺镇、峨山镇、繁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鸠江区726.550.0四褐山街道、裕溪口街道、湾里街道、官陡街道、清水街道、沈巷镇、汤沟镇、二坝镇、白茆镇三山区335.915.0三山街道、保定街道、龙湖街道、高安街道、峨桥镇弋江区169.332.8弋江桥街道、中山南路街道、利民路街道、马塘街道、澛港街道、火龙街道、白马街道和南瑞党工委镜湖区114.855.5北京路街道、赭麓街道、镜湖街道、吉和街道、赭山街道、弋矶山街道、汀棠街道、天门山街道、北门街道、东门街道、荆山街道、方村街道经开区90.511.0龙山街道、万春街道合计5952.3379.4 (2)社会经济2016年,全市人民在中共芜湖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民生改善,较好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全市生产总值2699.4亿元,比上年增长9.7%;财政收入512.3亿元,增长9%;固定资产投资3006.9亿元,增长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28.2亿元,增长13%;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160元,增长9%;城镇新增就业7.2万人、登记失业率3.3%;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1.3.3交通条件芜湖市交通发达,境内主要铁路有芜宁、芜铜、皖赣、淮南、宣杭5条普速铁路和宁安高铁、商合杭高铁(在建)、京福高铁、皖赣高铁(在建)4条高铁干线交汇联接,向外可通达中国各地的火车站。境内主要公路有205国道、318国道、329国道、347国道、236国道和芜合高速(G5011)、宁芜高速(G4211)、沪渝高速(G50)、溧芜高速(S28)、铜南宣高速(S32),另有沪汉高速(G42S)、芜黄高速(S11)、北沿江天潜高速(S22)正在建设。水运方面芜湖市有芜湖港和裕溪口港。芜湖港地处中国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西部内陆地区的结合部,是长江水运第五大港、煤炭能源输出第一大港和安徽省最大的货运、外贸、集装箱中转港,国家一类口岸;裕溪口港是安徽省最大的内河煤港。1.4上位及相关规划解读1.4.1《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提出:保护重要生态系统,继续开展湿地生态修复与管理能力建设,加强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建设,完善湿地保护体系。通过退耕还湿、退养还滩、河(湖)岸带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湿地植被恢复、人工湿地减污等措施,开展重要湿地生态恢复与综合治理。开展湿地资源合理利用示范区建设,逐步引导可持续利用湿地资源,优化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恢复湿地功能。1.4.2《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效益的可持续性;坚持全面保护、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全省湿地纳入保护范围,重点加强自然湿地、各级重要湿地的保护和修复;坚持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确保湿地生态系统健康、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退化、性质不改变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湿地资源利用的方式、强度和时限;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负总责,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湿地保护修复;坚持综合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林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农业、住房城乡建设等湿地保护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协同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坚持严格考核、强化监督的原则,将湿地保护修复成效纳入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干部的考评体系,严明奖惩制度。总体目标任务为:全面保护现有湿地,确保全省湿地总面积不低于104.18万hm2,力争到2020年全省新增湿地面积1.15万hm2,县级以上湿地自然保护区达到25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达70处,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严格湿地用途监管,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1.4.3《安徽省湿地保护规划(2016~2030年)》该《规划》提出:对安徽省湿地保护进行区划布局,建设以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为基本格局的湿地保护体系,进行湿地保护恢复与治理、湿地与生态旅游发展建设有机结合等措施,全面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使全省湿地生态环境得到全面保护,使丧失的湿地面积得到较大恢复。全省90%的天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物种将得到全面保护,并使90%的其它湿地野生动物、80%的湿地野生植物得到有效保护。通过加强湿地资源监测、宣教培训、科学研究、管理体系、可持续利用示范等方面的建设,全面提高安徽湿地保护管理水平,使安徽的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进入良性循环,最大限度地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各种功能和效益,实现安徽湿地生态环境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及社会文明进步的总体目标。1.4.4《安徽省生态红线保护规划》根据《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6月发布),芜湖市属“两屏两轴”中的“长江干流及沿江湿地生态轴”,主要生态功能为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水土保持。在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3大类16个片区”中,无为县大部、繁昌县北部与东部、南陵县东部、芜湖市市辖区全部、芜湖县全部属于“皖江东部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片区;繁昌县西南部、南陵县中西部属“东贵青等低山丘陵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无为县西北边缘属“巢湖盆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第二章湿地资源及保护管理现状 2.1湿地资源现状2.1.1湿地类型与分布2.1.1.1湿地类型芜湖市位于安徽省东南部,地处长江下游两岸,下辖无为、南陵、芜湖、繁昌4县和鸠江、三山、弋江、镜湖4区。市区坐落在长江以南,长江与青弋江交汇处。芜湖市境内河流纵横交错,湖泊星罗棋布,湿地资源丰富,类型多样。根据2011年全国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芜湖市共有988个湿地斑块。湿地资源包括4个湿地类7个湿地型,湿地类有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四类。湿地总面积78947.96hm2,其中河流湿地35336.58hm2、湖泊湿地13269.2hm2、沼泽湿地5803.11hm2、人工湿地24539.07hm2,各湿地类型面积见表3-1。 表3-1芜湖市湿地类型、面积统计表 湿地类湿地型面积(hm2)比例(%)河流湿地洪泛平原湿地4541.755.75永久性河流30794.8339.01小计35336.5844.76湖泊湿地永久性淡水湖13269.216.81小计13269.216.81沼泽湿地草本沼泽5803.117.35小计5803.117.35人工湿地库塘613.80.78水产养殖场14354.0918.18运河/输水河9571.1812.12小计24539.0731.08总计78947.96100.002.1.1.2湿地分布(1)河流湿地芜湖市河流湿地259个斑块,湿地面积35336.58hm2。占湿地总面积的44.76%,包括永久性河流湿地和洪泛平原湿地2种湿地型。永久性河流湿地有224个斑块,面积有30794.83hm2,占湿地总面积的39.01%。主要包括长江,裕溪河,西河,青弋江,花渡河北河,漳河,永安河,十里长河等多条河流的河道部分。在行政区上永久性河流在各个县区均有分布,无为县内面积最大为10588.95hm2,弋江区面积最小为725.78hm2。洪泛平原湿地有35个斑块,面积为4541.75hm2,占湿地总面积的5.75%。洪泛平原湿地各县区均有分布,其中主要分布于长江干流两岸的江滩、江心洲。(2)湖泊湿地芜湖市湖泊湿地仅有永久性淡水湖泊一种湿地型,有260个斑块,总面积13269.2hm2,占湿地总面积的16.81%。各县区均有分布,其中包括竹丝湖,东草湖,奎湖,龙窝湖等多个湖泊湿地。(3)沼泽湿地芜湖市沼泽湿地仅有草本沼泽湿地一种湿地型,有38个斑块,总面积为5803.11hm2,占湿地总面积的7.35%。除芜湖市镜湖区和繁昌县以外各县区均有分布。主要以天然洲,太白洲,铁锚洲,新沙洲等为主。(4)人工湿地芜湖市人工湿地总面积24539.07hm2,占湿地总面积的31.08%,包括库塘、运河/输水河、水产养殖场。库塘湿地斑块有37个,面积为613.8hm2,占湿地总面积0.78%。芜湖水面面积达到8公顷以上的水库共37个,主要分布在无为、繁昌、南陵三县。运河/输水河湿地斑块有106个,面积为9571.18hm2,占湿地总面积12.12%。各县区均有分布,无为县分布面积最大,为3289.49hm2。芜湖市运河/输水河主要分布:无为县沟渠,九条沟,东港河,临江大港河,陶辛排灌沟,方村杨坝塘等。水产养殖场湿地斑块有288个,面积14354.09hm2,占湿地总面积18.18%。各县区均有分布,主要集中分布在无为县,面积为10488.74hm2。各湿地类型面积区域详细见附表1。2.1.2湿地生物资源2.1.2.1湿地植物资源根据2011年芜湖市湿地资源调查和相关文献等资料记录,据不完全统计,芜湖市境内具有野生维管束植物129科725种,其中蕨类植物14科20种,裸子植物6科22种,被子植物109科,683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水蕨、野大豆、野菱、金荞麦、绶草、黄花狸藻、大血藤等。维管束植物中的水生植物是湿地植物群落的优势种群,按其形态特征和生态习性可分为四种生活型,即水生植物、沼生植物、中生植物、旱生植物。从种类组成看,较大的科有禾本科、菊科等。主要优势种为莲、喜旱莲子草、水蓼、芦苇、菰、凤眼莲、竹叶眼子菜、稗、灯心草等。2.1.2.2湿地动物资源根据2011年芜湖市湿地资源调查和相关文献等资料记录,据不完全统计,芜湖市境内现有脊椎动物30目79科327种。哺乳动物8目17科43种,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3种:江豚、穿山甲、小灵猫;鸟类17目47科250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1种:东方白鹳;国家二级保护21种:海南鳽、白琵鹭、白额雁、黑冠鹃隼、黑耳鸢、蛇雕、凤头鹰、赤腹鹰、雀鹰、普通鵟、红隼、燕隼、游隼、褐翅鸦鹃、小鸦鹃、草鸮、领角鸮、红角鸮、领鸺鹠、斑头鸺鹠、短耳鸮、长耳鸮、鹰鸮。爬行动物3目8科19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1种:扬子鳄;两栖动物2目7科15种,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1种:虎纹蛙;鱼类约70种,隶属于9目19科。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种:中华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种:胭脂鱼。2.2湿地资源特征(1)湿地面积大、类型多样芜湖市湿地类型多样,共有4类7型,包括永久性河流、洪泛平原湿地、永久性淡水湖、草本沼泽、库塘、水产养殖场等多种类型湿地,且面积都较大,湿地总面积达到了78947.96hm2(不包括水稻田),占芜湖市总面积的13.1%。(2)水系发达,水资源丰富芜湖市范围内水系丰富,河道纵横,湖泊众多,沟塘密布,主要有长江、青弋江、裕溪河、漳河、花渡河、扁担河、荆山河、黄浒河、青山河等多条河流。另外还有石峰水库,牌楼水库、皖江水库等水库,湿地资源极其丰富。(3)湿地物种丰富芜湖市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具有温和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季风明显、无霜期长等气候特点。地理位置优越和生态环境多样,成为众多野生动植物得天独厚的栖息和繁衍场所,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4)生态区位重要芜湖市域范围地跨长江两岸,水陆交通十分便捷,地理条件得天独厚。长江既是沿江居民的取水源,又是对外的交通枢纽,境内多条河流常年通航,直达长江。境内各大小水库、河流、湖泊共同形成庞大的水网系统。。根据《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6月发布),芜湖市属“两屏两轴”中的“长江干流及沿江湿地生态轴”,生态区位重要。2.3湿地保护管理现状2.3.1保护状况(1)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最有效途径是建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就地保护其生态系统和生物物种。芜湖市规划区范围内现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湿地公园2个、县级自然保护区1个。分别为安徽省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陵长乐片区、安徽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芜湖市区域;安徽省南陵奎湖省级湿地公园、安徽芜湖东草湖省级湿地公园;安徽芜湖县长港扬子鳄县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湿地总面积9999.2 hm2,占全市湿地总面积的12.7%(详见附表3)。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82年批建,分布在宣州区、郎溪、广德、泾县、南陵。面积18565.0 hm2,其中芜湖市区域(南陵长乐片区)有湿地面积3142.0 hm2。安徽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86年批建,分布在枞阳、无为、贵池、铜陵,面积33400.0 hm2,其中芜湖市区域有湿地面积有6172.5 hm2。安徽省南陵奎湖湿地公园2014年批建省级湿地公园,公园总面积505.4 hm2,其中湿地总面积为466.0 hm2。安徽芜湖东草湖省级湿地公园2017年批建,公园总面积240.0 hm2,其中湿地总面积197.4 hm2。安徽芜湖县长港扬子鳄县级自然保护区2009年批建,湿地面积21.3 hm2。(2)水资源保护状况湿地资源是一个依托于水的资源,离开了水,湿地将不复存在。因此,湿地和水是相互依赖,相互补充,相互密不可分的。保护管理湿地必须从水的特点和属性入手,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必须从保护湿地开始。丰富的水资源是芜湖市的重大优势。淡水循环对湿地起着重大作用。近年来,芜湖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效。一是水利建设日新月异,基础设施有所增强;二是中心城市水功能状况大为改善,市区供排水能力明显增强。芜湖市水利各相关部门为保护水资源开展了大量水利规划和专题研究,并实施了一批水利项目。经过多年建设,县级以上防洪工程建设初具规模;供水工程、饮用水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加强水土保持工作,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关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保障了水利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别是在水环境改造上,通过截污、清淤、河道驳岸改造、水生动植物治理等方法对湖泊河流进行生物净化,逐步修复水体生态等一系列措施对水域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用水量大幅度增加,导致了水域的无序占用,排涝调蓄能力降低,水资源可利用量减少,工业排污造成部分河道、水域污染逐年加剧,纳污能力下降,河湖生命健康日益受到威胁,潜在的水质性缺水危机日益上升。如果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上没有大的突破,在管理上不能改变这种残酷的现实,水资源很难支持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的需求,必将成为湿地资源保护中最为严重的问题,不仅将严重威胁到湿地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也会严重威胁经济的发展。因此,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是芜湖市湿地保护管理的重中之重,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必须通过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真正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湿地资源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3.2管理状况(1)管理体制湿地管理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综合工作,需由多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才能完成。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生存福祉。根据国务院《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国办发〔2016〕89号),芜湖市湿地管理坚持全面保护、分级管理的原则,重点加强自然湿地、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的保护与修复;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负总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湿地保护与修复;坚持综合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林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农业、海洋等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协同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2)管理机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规定“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湿地保护管理的牵头和组织协调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工作。国土、环保、水利、农业、渔业、农业资源开发等相关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目前,芜湖市湿地管理工作主要有市林业局牵头负责,但尚未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3)法律法规与政策近年来,国家已颁布了一系列有关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法律,同时也出台了许多与湿地保护相关的行政法规与条例。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也制定并颁布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以及一些地方性法规。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及湿地保护方面。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15项配套的法规和政策;与此同时,省林业厅和相关部门及时出台了一系列相配套的政策和规定,如《安徽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安徽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核准证”管理办法》、《关于禁止捕杀、经营蛙类的通告》等。在野生动植物保护具体实施过程中,芜湖市政府和市农委也出台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水资源及环境保护方面。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15项配套的法规和政策。芜湖市政府也出台了《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农业、渔业和国土资源保护方面。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6项法律法规。安徽省制订和公布了《安徽省淡水渔业生产和资源保护暂行规定》、《安徽省耕地抛荒处罚办法》等配套的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颁布实施,为芜湖市湿地及其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和制度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基础。(4)资源调查与科学研究2011年9月,芜湖市林业局组织完成了《芜湖市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报告》项目。全面系统地摸清了芜湖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湿地分布、类型及面积、湿地植被、湿地野生动物资源、湿地保护状况。同时掌握了芜湖市湿地的资源利用现状、湿地所面临的干扰与威胁等,为芜湖市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5)宣传与教育近年来,芜湖市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部门的要求,在各有关部门配合下,开展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以提高群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使公众对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特别是珍稀水禽的保护意识显著提高。然而,目前大部分居民对湿地保护的重要性和生态价值仍不完全清楚,湿地保护意识和责任感仍然严重缺乏,建议芜湖市可定期组织开展大型“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月”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观鸟活动、野生鸟放飞、募捐、法律科普知识讲座与咨询、鸟类知识竞赛等等多种形式,开展保护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湿地保护深入人心,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2.4湿地面临的主要问题由于人口众多,资源长期过度无序开发,湿地生态系统破坏严重、污染加剧,天然湿地减少,湿地功能和生态效益不断下降,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尽管长期以来,芜湖市做了大量的湿地保护工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但是,随着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人民群众要求的不断提高,当前的环境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湿地资源仍面临着诸多威胁,主要是湿地污染、湿地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动植物生境质量下降、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等诸多问题。2.4.1湿地污染严重,湿地保护日益迫切随着芜湖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每年由工业废水、城乡居民生活污水和水产养殖排入水中的COD总量大幅增加,大大超过水体本身的自净能力,引起水质恶化;同时由于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产生的农业面源污染,使得水体富营养化问题也凸现出来;另外,围网养殖、湿地过度开发、湿地周边规模化畜禽养殖产生的粪便、污水、垃圾直接排入湿地水域。污染了水体、降低了水质,影响了湿地功能的发挥,湿地污染是芜湖市湿地面临的最严重威胁之一。2.4.2湿地资源无序开发,湿地生态系统破坏严重近年来,芜湖市部分河湖库塘湿地对外承包养殖,围网养殖、投肥养殖仍然存在。围网养殖由于密度高、投饲多,成为影响湿地水质的一大污染源。投肥养殖不仅污染湿地生态环境,而且严重影响居民饮水安全。部分经济渔区酷渔滥捕现象仍然严重存在,使重要的天然经济鱼资源受到破坏,主要经济鱼类年捕获量明显下降,生物种群结构出现低龄化、小型化、低值化。过度捕捞,特别是滥捕亲鱼、幼鱼,严重影响了资源的自然补充。在江河、湖库,毒、电、炸、偷猎的现象至今未能根本杜绝。过度猎捕、捡拾鸟蛋等同样是造成湿地水禽、哺乳动物、两栖和爬行动物资源数量减少的直接原因之一,破坏了湿地生物资源多样性。2.4.3动植物生境质量下降由于人为活动干扰,湿地动植物生境质量下降。建闸修坝阻断鱼类洄游通道,洄游性鱼类种群数量明显下降。湿地围垦破坏了湖泊边缘的沼泽、滩涂,该区生境异质性高、植物多样性丰富,是鱼类捕食、繁育的重要场所,也是鸟类的觅食场所,这些区域的消失降低了鱼类、鸟类多样性。污水排放使水环境恶化,抑制水生植物生长,导致水生动物种群数量下降。此外,航运工程干扰鱼类生存环境、无序挖沙破坏底栖生境等。目前,芜湖市湿地动植物生境面积缩减、质量下降,湿地生境正面临严峻威胁。2.4.4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一个稳定的生态系统是经过长期自然选择的结果,物种之间相互制约,并能维持其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过程,对外界干扰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能力,以恢复其动态平衡。但当外来生物侵入后,由于失去原生地的天敌控制,便会大肆扩张蔓延,使食物链各能量营养级的组成发生变化,导致生态平衡破坏、甚至本地生物的灭绝。喜旱莲子草、一枝黄花等有害植物一度在芜湖市的河流湖泊周边泛滥成灾,其防治工作不容乐观,在本次规划外业调查中发现多处湖中喜旱莲子草,造成区域生物多样性的降低。如何对有害生物进行有效控制,已成为保护当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所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2.4.5科研监测和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有待提高通过对湿地生态系统的科学研究和监测,科学客观地掌握湿地生态系统现状、演变途径与规律,可以为湿地保护、恢复与科学管理提供理论支持。目前芜湖市对湿地的系统研究相对滞后和薄弱,没有建立对湿地生态系统的动态监测网络体系。同时,公众对湿地价值、功能及其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性仍缺乏足够的认识。加之人口压力大和土地资源缺乏,湿地被不合理开发或破坏,湿地作为一种独特生态系统的价值和功能被忽视或弱化,科研监测体系和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尚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三章规划总则 3.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为目标,以加强湿地保护体系建设为根本,以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建设为主要手段,依法加强管理,健全体制,采取抢救性保护、修复与治理、污染控制等人工适度干预措施,加大对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力度,尽快遏制湿地面积减少和功能退化的趋势,逐步形成形式多样、结构完整、功能完备、特色突出的湿地自然保护生态体系,为实现芜湖市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打下基础,同时也为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服务。3.2规划原则3.2.1保护与合理利用协调原则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全面保护、分级管理、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效益的可持续性,将全市湿地纳入保护范围,重点加强自然湿地、各级重要湿地的保护和修复,在确保湿地生态系统健康、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退化、性质不改变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湿地资源利用的方式、强度和时限。逐步实现湿地生态、经济与社会三大效益的协调统一。3.2.2分级保护管理原则根据湿地生态地位重要性,生态服务功能,生态系统的代表性、完整性、典型性、稀有性或脆弱性程度,重点保护物种或珍稀濒危物种的分布特点和对湿地的依赖程度,湿地历史文化价值等,划定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对湿地实行分级保护管理。3.2.3合理布局、分类施策原则根据芜湖市湿地分布特点,结合湿地功能、保护和合理利用途径的相似性及可操作性,合理布局、分类管理。将芜湖市湿地划分为不同湿地区,按照分类施策的原则,确定不同区域的规划重点。3.2.4分步实施原则根据芜湖市湿地自然生态质量、生物多样性、珍稀濒危物种面临的威胁程度,优先保护自然生态质量良好,生物多样性丰富,珍稀濒危物种众多的地区,着重开展受威胁程度较高的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建设,逐步完善保护体系,逐步提高湿地保护管理水平。3.2.5坚持以科技为先导、生态优先的原则坚持以科学技术为先导,加强国内外高新技术及现代化手段在湿地保护、恢复等方面的应用。科学地保护湿地、利用湿地和提高湿地的生态系统功能和展示湿地特征。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湿地资源,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安全格局,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3.2.6统筹兼顾、衔接协调原则湿地规划要与目前已经批准实施的生态市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河道整治、港口建设、水资源保护、环境保护、生态公益林建设等工程规划和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森林城市创建密切衔接,保证规划内容在地理位置上不冲突、时空上不矛盾。同时纳入市级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统筹安排资金和计划投入。3.2.7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湿地保护中的主体地位和主要作用,加大对湿地保护和修复的投入、监管,促进芜湖市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的有序发展。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主导和社会共同参与的湿地保护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鼓励集体、个人和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湿地保护及合理的开发利用,促进湿地保护可持续发展。3.3规划依据3.3.1国际公约与协定¾¾《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年签署);¾¾《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简称《湿地公约》,1992年签署);¾¾《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1979年签署);¾¾《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政府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的协定》(1981年签署);¾¾《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政府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的协定》(1986年签署);¾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候鸟保护的协定》(2007年签署);¾¾《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的协定》(2013年签署)。3.3.2国家法律、法规及指导性文件¾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修订);¾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修订);¾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修订);¾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修订);¾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¾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年修订);¾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修订);¾¾《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¾¾《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国务院);¾¾《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国务院);¾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国务院2011年修订);¾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国务院);¾¾《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发布);¾¾《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¾¾《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4月25日)¾¾《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2003年6月25日);¾¾《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4〕50号);¾¾《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国办发〔2016〕89号);¾¾《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国家环保局,1994年);¾¾《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国家林业局,2000年);¾¾《关于做好湿地公园发展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家林业局,林护发〔2005〕118号);¾¾《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务院,2011年国发35号,2011年);¾¾《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1号);¾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2010年);¾¾《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国务院,2006年)。¾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¾¾《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农业部1989第1号令);¾¾《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国家林业局、农业部1999第4号令)。¾¾《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2017年9月)¾¾《芜湖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2017年);¾¾《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3.2.3规范与标准¾¾《湿地恢复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国家林业局,2007年);¾¾《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规范》(LY/T1755-2008);¾¾《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国家林业局,2010年);¾¾《湿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指标体系》(LY/T1707-2007);¾¾《自然保护区工程总体设计标准》(LYJ126-88);¾¾《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14529-93);¾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3.3.4相关规划及文件¾¾《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4~2030年)》(2004年);¾¾《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2017年);¾¾《安徽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2013-2020年)》(2014年);¾¾《安徽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2010年);¾¾《安徽省水功能区划》(2004年);¾¾《安徽省湿地保护规划(2016—2030年)》(2016年);¾¾《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2017年);¾¾《安徽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2016年);¾¾《芜湖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意见》(2017年);¾¾《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的实施意见》(2018年);¾¾《芜湖市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报告》(2011年);¾¾其他相关资料。3.4规划范围芜湖市市域全部范围,总面积5952.3km2。3.5规划期限湿地资源数据采用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数据,规划以2016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2017年~2030年。分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规划阶段。前期:2017年~2020年;中期:2021年~2025年;后期:2026年~2030年。3.6规划目标3.6.1总体目标对芜湖市湿地资源进行区划布局,建立以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基本格局的湿地保护体系。科学地实施一批湿地污染治理、湿地生态恢复、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可持续利用示范等抢救性、示范性的湿地工程项目,在全市构建起形式多样、结构完整、重点突出的湿地保护体系。通过制度建设、加强湿地科研、技术支持和湿地宣传教育建设,形成较为完整的湿地保护、管理与监测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各种功能和效益。使芜湖市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湿地保护和管理的先进示范地区。至2030年,建立全面的湿地保护、管理和可持续利用体系,实现全市湿地保有量78947.96hm2不减少(详见表4-1)。全市形成2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级湿地公园、9处省级湿地公园、14处市级湿地公园、6处湿地保护小区,全市90%以上的天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建设湿地动植物监测站点7处,湿地保护宣教中心12处。进行湿地生态绿色养殖示范、湿地生态绿色种植示范、湿地生态旅游发展示范等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20处以上。表4-1芜湖市湿地面积总量目标管控表单位:hm2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湿地总面积35336.5813269.25803.1124539.0778947.963.6.2前期目标(2017年—2020年)建立芜湖市湿地保护协调机制和管理体系,初步形成芜湖市湿地保护网络体系,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得到遏制。实施重要湿地基础设施和生态修复建设,加强湿地监测评估体系、科学研究体系、宣教培训体系的能力建设。规划期内,晋升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新建省级湿地公园5个,新建市级湿地公园9个,新建湿地保护小区4个。至2020年,全市拥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湿地公园16个(国家级1个、省级6个、市级9个),湿地保护小区4个。3.6.3中期目标(2021年—2025年)进一步加强芜湖湿地保护体系建设和配套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的法制法规体系、管理体系、科研监测体系建设,全面提高芜湖湿地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能力。规划期内,新建省级湿地公园2个,新建市级湿地公园5个,湿地保护小区1个。至2025年,全市拥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湿地公园23个(国家级1个、省级8个、市级14个),湿地保护小区5个。3.6.4后期目标(2026年—2030年)加强湿地管理体系建设,完善湿地分级体系和保护体系,实施湿地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重要湿地生态修复建设,完善湿地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湿地监测评估体系、科学研究体系和宣教培训体系,全面提升芜湖市湿地管理水平,使湿地保护、湿地修复、湿地监测、湿地科普宣传走上科学化、规范化道路,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走向良性循环。规划期内,新建省级湿地公园个1个,湿地保护小区1个。至2030年,全市拥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湿地公园24个(国家级1个、省级9个、市级14个),湿地保护小区6个,全市90%以上的天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    第四章规划总体布局 芜湖市位于长江中下游,属沿江平原地形区,长江以南地形由北向南梯度抬升,东部为平缓岗地,北部和中部为平原圩区,南部是丘陵和低山区。长江以北地形西北高、东南低,北部为山丘、岗地,中部、南部为平原圩区。根据芜湖市湿地资源分布特点和区位条件,考虑主要流域的完整性,结合湿地功能、保护和合理利用途径的相似性及可操作性,按照合理布局、强化功能、分区保护的原则,构建芜湖市“一带四区多点”的湿地保护总体布局。一带:中部长江湿地保护修复带四区:南部和北部丘陵水源涵养区、东部和西部平原水网湿地生态区多点:环湖湿地生态保育点4.1中部长江湿地保护修复带4.1.1范围该区主要包括芜湖市境内的长江干流、江滩、江心洲及其两岸。区域涉及到弋江区、鸠江区、镜湖区、三山区、繁昌县和无为县。4.1.2湿地现状该区域湿地总面积23124.82 hm2,约占全市湿地总面积的29.29%,以河流湿地和沼泽湿地为主。该区域城镇密集、人口密度相对较大,长江两岸近年来城市化、工业化进程迅速,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大,人为的采砂、通航活动干扰强烈,对长江干流水生生物的栖息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两岸工业废水排放面广量大,局部区域污染严重,直接影响到长江干流的湿地环境及其生物多样性。4.1.3规划重点该区域是芜湖市城镇和人口的主要聚集地,湿地面临的威胁众多,保护压力大。规划本区域的湿地主体功能定位为湿地宣教展示、生态旅游。湿地保护以水环境综合整治、长江水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湿地景观改造为主要内容。具体任务为一是对长江两岸陆源污染物的控制与治理,调整工业布局和结构,推广高新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加快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削减二氧化硫和污水排放总量,禁制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江河,维护和改善湿地水体的水环境质量。二是对喜旱莲子草和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物种进行综合治理,对珍稀濒危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增加其种群数量,维护江河湿地生物多样性。三是对长江两岸湿地景观进行改造,发展湿地生态旅游,提升湿地宣教能力建设水平,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4.2南部和北部丘陵水源涵养区4.2.1范围该区主要包括南陵县的西部、繁昌县的大部分地区以及无为县西北和西南的山体,海拔相对较高,地形以丘陵为主,是芜湖市生态环境最好的区域。区内野生动植物众多,植物区系成分复杂,生物多样性丰富,局部地区生态敏感。良好的生态环境带动了生态旅游业的发展,以丫山为代表的生态旅游发展迅速。4.2.2湿地现状该区域湿地总面积3066.69 hm2,约占全市湿地总面积的3.89%,以河流湿地为主。本区是芜湖市主要森林资源分布区域。由于人为干扰加大,近年来,山区森林资源减少,森林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大打折扣,水土流失严重,导致入河泥沙量大、河流水位起伏大,旱涝灾害易发。由于人们长期注重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在该区域进行了大量的水库水利工程建设,导致下游河流水系断流,山区河流连通性受到影响,下游湿地水量不足,湿地生态功能受到影响,同时由于库区水体流动性差,水环境质量也面临富营养化等问题。4.2.3规划重点该区域是芜湖市湿地生态系统的主要区域,是漳河等主要河流的源头,水源涵养功能对全域而言至关重要,其主要生态功能定位为涵养水源,保护水质。因此,西南和西北部低山丘陵水源涵养区主要规划重点和保护任务是保护区域森林资源,提升森林生态效益,防止水土流失,减少入河泥沙量,同时治理农业非点源污染,保证源头区域水质,保障下游湿地基本的生态需水。4.3东部和西部平原水网湿地生态区4.3.1范围该区主要包括芜湖县、南陵县东部、无为县大部分(不包括西北和西南的山体),以及鸠江区西部。该区是传统的“鱼米之乡”,地势平坦,水利条件优良,是芜湖市农业生产的主要区域。区域内沟渠纵横,碧水环绕,构成了颇具特色的江南水乡风韵,尤其是以万春圩为代表的圩塘,圈圩筑堤,井字隔湖,湿地景观优美,特色显著。4.3.2湿地现状该区域河流河道纵横,水网密布,降水充沛,湿地资源丰富,湿地总面积33862.78 hm2,约占全市湿地总面积的42.89%,分布的湿地类型最为复杂多样,芜湖市所有的湿地类型在该区均有分布,其中主要以河流湿地和人工湿地为主。该区域是芜湖市的粮食主产区,湿地面临的主要威胁也来自于农业生产和水产养殖等人为活动,主要有农村和生活面源污染严重,影响水质;不合理农业生产破坏原有自然湿地,如当地农民将水肥条件比较好的沼泽湿地排沟放水开垦为农地,使得沼泽湿地面积锐减等;过度捕捞和高密度养殖对湿地生物资源的威胁。4.3.3规划重点该区域湿地的主导功能主要为农业生产提供水资源保障,对于芜湖市农业和水产养殖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具有重要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效益。因此,本区规划重点在于控制区域农业非点源污染,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及部分区域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工作,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大力推行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对畜禽粪便实行综合利用,做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根据环境的承受能力适时控制养殖规模,设立禁养区、限养区和非限养区,对新建、改建养殖设施实施“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生物防治示范,尽量减少农药使用量。注重对现有沼泽湿地等天然湿地的保护,防止被随意开垦,对于已被开垦或旱化的沼泽湿地逐步进行恢复,提高湿地生态系统净化能力;对淤积严重的河道进行疏浚和河岸带整治,保持水系畅通,加强畜禽污染的治理,减少氮磷的流失,防止库区发生富营养化。4.4环湖湿地生态保育点4.4.1范围环湖湿地保育点主要以湖泊湿地为主,包括龙窝湖、竹丝湖、奎湖、东草湖、凤鸣湖、黑沙湖等重要湖泊及其周边分布的小型湖泊及河流湿地。主要涉及南陵县、芜湖县、无为县、三山区、弋江区和镜湖区。是湿地保育和水产养殖发展的核心部分。4.4.2湿地现状该区域湿地总面积18893.67 hm2,约占全市湿地总面积的23.93%,以湖泊湿地和河流湿地为主。该区有龙窝湖、竹丝湖、奎湖、东草湖、凤鸣湖、黑沙湖等湖泊和河流,地势平坦缓和、水生态系统发达,生物资源极为丰富,有水体、石滩、丰茂的水草、茂密的灌木乔木等多种生境,是各类野生动物特别是鸟类重要的栖息地,植被群落复杂,系列完整,类型多样,生态环境优良。因此,沿河及环湖湿地保育区是维护芜湖市湿地生物多样性最为重要的湿地区域。4.4.3规划重点本区对维护芜湖市湿地生物多样性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也是芜湖市主要的淡水养殖区,为当地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其湿地保护的威胁主要来自于围网捕捞、水产养殖等生物资源的过度利用。规划重点在于依托相关管理机构,在保护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龙窝湖、竹丝湖、奎湖、东草湖、凤鸣湖、黑沙湖湿地公园的基础上,根据湿地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因湖制宜、科学修复”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发挥湖泊功能、修复湖泊生态环境,加强对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湿地污染源的综合整治与管理,通过部门间的联合,加大执法力度。要严格控制湿地氮、磷肥及农药的施用量,控制畜禽养殖场废水对湿地的污染影响,大型畜禽养殖场废水要严格按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达标排放,有条件的地区应推广养殖废水土地处理。利用生态技术或者是生态工程对已经退化的湿地进行修复或重建,还原湿地原有的生物学特性以及物理、化学特性,让其作用发挥的更加明显。合理利用湖泊资源角度出发,正确处理好湖泊开发利用与修复保护、近期效益与可持续利用及各类功能间的关系,以湿地保育为主,合理开发利用为辅,充分挖掘当地的湿地文化价值,适当发展湿地生态旅游,引导合理利用湿地生物资源,控制养殖规模,发展绿色生态养殖,打造可持续发展养殖示范基地,最终实现保护和合理利用协调发展。  第五章湿地分级体系规划 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根据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程度,将芜湖市湿地划分为国家重要湿地、省重要湿地、市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列入不同级别湿地名录,定期更新。5.1重要湿地2017年经安徽省政府批准,省林业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国土厅、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公布第一批安徽省重要湿地名录计52处,其中芜湖市的扬子鳄保护区湿地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安徽南陵奎湖省级湿地公园和安徽铜陵淡水豚国家自然保护区列入省重要湿地名录。表5-1芜湖市现有重要湿地名录序号湿地名称重要湿地级别所在县区湿地类型面积(hm2)建设性质1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陵长乐片区国家重要湿地南陵县河流湿地3142.0现有2安徽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芜湖市区域省重要湿地无为县沼泽河流湿地6172.5现有3安徽南陵奎湖省级湿地公园省重要湿地南陵县湖泊人工湿地466.0现有 合计   9780.5 5.1.1国家重要湿地(1)确定条件根据湿地功能和效益的重要性,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确定为国家级重要湿地:① 某个生物地理区湿地类型的典型代表或特有类型湿地。② 面积≥10000hm2的单块湿地或多块湿地复合体并具有重要生态学或水文学作用的湿地系统。③ 具有国家级濒危或渐危保护物种的湿地。④ 具有中国特有植物或动物种分布的湿地。⑤ 有20000只以上水鸟度过其生活史重要阶段的湿地,或者一种或一亚种水鸟总数的1%终生或生活史的某一阶段栖息的湿地。⑥ 属于动物生活史特殊阶段赖以生存的生境。⑦ 国内具有显著的历史或文化意义的湿地。(2)国家重要湿地规划根据《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2000年)和第一批安徽省重要湿地名录,芜湖市的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已列入国家重要湿地,按上级湿地主管部门对国家重要湿地的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进行保护管理。芜湖市现有国家重要湿地面积3142.0 hm2,占全市湿地总面积的3.98%。规划期内,不再新增申报国家重要湿地。5.1.2省重要湿地(1)确定条件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确定为省级重要湿地:① 国家级、省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② 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物种的栖息地、繁殖地、越冬地或者迁徙停歇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原生地;③ 其他典型的、独特的,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或者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湿地。(2)省重要湿地规划根据第一批安徽省重要湿地名录,芜湖市共有2处省重要湿地。芜湖市现有省重要湿地面积6835.9 hm2,占全市湿地总面积的8.7%;规划期内,芜湖市各县、区可进一步结合当地湿地资源保护现状和重要湿地认定相关政策,进一步申报省重要湿地,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湿地纳入省重要湿地名录管理。 表5-2芜湖市近期省级重要湿地规划一览表 序号湿地名称重要湿地级别所在县区湿地类型湿地面积(hm2)建设性质1安徽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芜湖市区域省重要湿地无为县沼泽河流湿地6172.5现有2安徽南陵奎湖省级湿地公园省重要湿地南陵县湖泊人工湿地466.0现有3龙窝湖细鳞斜颌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省重要湿地三山区湖泊湿地571.2新建2芜湖东草湖省级湿地公园省重要湿地芜湖县湖泊湿地197.4新建3无为县竹丝湖湿地省重要湿地无为县湖泊湿地1062.6新建4裕溪河湿地(芜湖段)省重要湿地鸠江区、无为县河流湿地535.5新建5青弋江湿地(芜湖段)省重要湿地南陵县、芜湖县、鸠江区、镜湖区、弋江区河流湿地1545.1新建6漳河湿地省重要湿地南陵县、繁昌县、弋江区、三山区河流湿地755.0新建7水阳江湿地(芜湖段)省重要湿地芜湖县、鸠江区河流湿地215.9新建 合计   11521.2 5.1.3市重要湿地(1)符合下述六个条件之一,且未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的重要湿地,可以认定为市级重要湿地:① 当地湿地类型特殊、或珍稀野生动植物种分布区;② 当地重要鸟区或候鸟栖息地;③ 当地城乡居民的重要供水区;④ 对当地有重要历史人文意义、重要旅游区湿地;⑤ 规划建设市级或县级以上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的湿地。⑥ 其它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湿地。(2)市重要湿地规划芜湖各县、区可结合当地湿地资源调查,根据县、区重要湿地确定条件对重要湿地进行补充和调整,并由地方人民政府规划具体保护措施。一经确定为重要湿地的,应纳入重要湿地保护管理程序,不得随意变更。5.2一般湿地全市范围内面积为8hm2(含8hm2)以上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以及宽度10m以上,长度5km以上的河流湿地斑块,除去国家重要湿地、省重要湿地和湿地保护小区等湿地以外的湿地斑块,均划分为一般湿地。              第六章湿地保护体系规划 国务院《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国办发〔2016〕89号)明确指出:“对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要通过设立国家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等方式加强保护,在生态敏感和脆弱地区加快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皖政办〔2017〕76号)要求:“通过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形式加强对重要湿地的保护。在零星分布的具有重要保护和科研价值的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湿地野生植物原生地和生态敏感、脆弱地区设立湿地保护小区”。本规划湿地保护体系由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小区等组成。6.1湿地自然保护区规划湿地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自然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原生地或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湿地自然遗迹等为主要保护对象的湿地,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湿地的最有效措施。湿地自然保护区包括自然生态系统类的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类型,以及在湿地范围内主要保护对象为野生生物类和自然遗迹类的自然保护区。芜湖市目前有2处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分别为: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82年批建,分布在宣州区、郎溪、广德、泾县、南陵,面积18565.0 hm2。其中南陵长乐片区位于芜湖市面积3142.0 hm2。安徽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86年批建,分布在枞阳、无为、贵池、铜陵,面积33400.0 hm2,其中芜湖市区域有6172.5 hm2。6.1.1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划(1)加强对已建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陵长乐片区和安徽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芜湖市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能力建设,提高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能力。增加资金投入,提升保护与管理力度。(2)湿地生态保护和生态系统恢复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或其外围地带,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结合芜湖市旅游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在实现湿地资源有效保护的前提下,适当增加经济效益,改善当地居民生活。6.1.2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安徽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芜湖市区域目前主要受到栖息地破坏、湿地资源萎缩、湿地水质污染等威胁,本次规划通过开展湿地修复工程、湿地污染综合整治工程、湿地科普宣教建设工程,加强扬子鳄和淡水豚栖息地的保护力度,加大湿地资源的保护范围,同时结合现有水产部门的管理机构,提升保护区的管理能力。6.2湿地公园规划湿地公园是指以具有显著或特殊生态、文化、美学和生物多样性价值的湿地景观为主体,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维护湿地生态过程和生态服务功能为宗旨,在此前提下充分发挥湿地的多种功能效益开展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可供公众游览、休闲或进行科学、文化和教育活动的特定区域。芜湖市目前有两个省级湿地公园,分别是安徽省南陵奎湖省级湿地公园2014年批建,湿地面积466.0 hm2。安徽芜湖东草湖省级湿地公园2017年批建,湿地面积197.4 hm2。根据安徽省湿地保护规划(2016-2030)和芜湖市湿地资源分布特点,前期规划晋升1个国家级湿地公园,南陵奎湖湿地公园;新建5个省级湿地公园,分别是竹丝湖湿地公园、汪溪湿地公园、大阳垾湿地公园、凤鸣湖湿地公园、龙窝湖湿地公园。新建9个市级湿地公园,分别是南陵县弋江桃园滩湿地公园、东湖湿地公园、天门山湿地公园、银湖湿地公园、莲花湖湿地公园、连河圩外滩湿地公园、荆东长塘埂、汀棠公园、峨溪河湿地公园。中期规划新建2个省级湿地公园,分别是幸福闸湿地公园、南湖湿地公园;新建5个市级湿地公园,分别是南大湖湿地公园、南陵漳河湿地公园、西村湖湿地公园、虬塘湖湿地公园、南塘湖湿地公园。至2030年,芜湖市有国家级湿地公园1处,省级湿地公园9处,市级湿地公园14处,湿地公园总面积达8728.4 hm2(其中湿地面积7155.4hm2)。详细见附表4。6.3湿地保护小区规划《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皖政办〔2017〕76号)要求:“在零星分布的具有重要保护和科研价值的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湿地野生植物原生地和生态敏感、脆弱地区设立湿地保护小区,由所在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发布,并报省林业厅和省环保厅备案”。根据芜湖湿地资源分布特点,前期规划建设湿地保护小区4个,分别是皖江水库湿地保护小区、五丰滩湿地保护小区、钳口水库湿地保护小区、中塘湖湿地保护小区;中期规划建设湿地保护小区1个,小坝角湿地保护小区;后期规划建设湿地保护小区1个,高村坝湿地保护小区。至2030年,芜湖市共有湿地保护小区6个,湿地保护小区总面积达439.0 hm2(其中湿地面积381.0 hm2),详见附表5。6.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指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质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在保护区外划分准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上游不小于1000m,下游不小于100m范围内的河道水域。二级保护区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包括汇入的上游支流)延伸不小于2000m,下游侧的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不小于200m。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地。目前,芜湖市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8个,取水口分别位于长江、青弋江和漳河,其中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个,分别为:一水厂(健康路水厂)、二水厂(杨家门水厂)、四水厂(利民路水厂),3个水厂取水口均为长江芜湖段地表水水源。全市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40个(表6-1)。其中芜湖县5个,无为县22个,繁昌县1个,南陵县12个。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地73个,其中无为县36个,繁昌县11个,芜湖县1个,南陵县13个,鸠江区11个,三山区1个。镜湖区、弋江区、江北产业集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由城市水厂直接供水,无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芜湖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和建设,依据环境保护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芜湖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6.5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指为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在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的水产种质资源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依法划定并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水域、滩涂及其毗邻的岛礁、陆域。2011年,芜湖市三山区龙窝湖被批准为国家级细鳞斜颌鲴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依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保护和管理。6.6其他湿地区域主要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体系外的河流及点状分布的湖泊、库塘等组成的湿地生态网络。保护任务主要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其他湿地区域的管理,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水利部环保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水利部《“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导》、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实施意见》、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芜湖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办〔2017〕39号)等文件规定。 第七章重点工程建设规划 7.1湿地公园建设重点工程湿地公园建设集保护与利用于一身,既是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一种补充形式,又是湿地利用的示范工程。芜湖市作为生态旅游城市,湿地旅游资源丰富,湿地公园建设在全市旅游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芜湖市已有省级湿地公园2个,即南陵奎湖和芜湖东草湖省级湿地公园。在规划期内拟晋升1处国家湿地公园,即南陵奎湖湿地公园。规划期内拟新建省级湿地公园8处,其中前期拟新建5处,中期拟新建3处。至规划期末,国家级湿地公园1处,省级湿地公园达到9处。芜湖市湿地公园建设现状及规划详见附表4“芜湖市湿地公园规划一览表”。7.2湿地保护小区建设重点工程规划期内拟新建湿地保护小区6处,其中前期拟新建湿地保护小区4处,中期拟新建1处,后期拟新建1处(详见附表5“芜湖市湿地保护小区一览表”)。7.3湿地修复重点工程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优先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重点通过拆除围网、退渔还水、退养还滩、退耕还湿、清淤疏浚、湿地植被恢复、水禽栖息地恢复和生态移民等手段,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增强湿地碳汇功能,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7.3.1拆除围网围网养殖由于密度高、投饲多,成为影响湿地水质的一大污染源。拆除围网,改变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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