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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推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5日 政策文号:宿政办秘〔2022〕15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推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宿政办秘〔2022〕15号 埇桥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宿州市推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19日 宿州市推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改善人居环境,厚植“一城、两区、三基地”绿色发展基础,补齐城市园林绿化短板,拉升城市园林绿化指标体系,建设生态美丽宿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宿州城市建设新发展阶段,聚焦《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2022年版),大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体量扩充、质量提升、服务升级,加快形成公园城市基本雏形,推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建成区新增绿地面积200万m2,绿地率达到4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1%以上、蓝绿空间占比达到43%以上,其他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2022年版)。二、主要任务(一)千方百计增加绿量,提升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速度。聚焦国家园林城市指标达标,抢抓时机,大力推进城区绿化建设,确保2022年底前完成年度增绿任务。1.调整规划,实施规划建绿。结合城市空间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调整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绿地率指标、调整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满足国家园林城市建成区绿地率指标≥40%的要求,厚植城市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基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2.落实规划,实施建园添绿。根据《宿州市中心城区公园体系规划》和城市绿化专项规划,结合2022年度市城乡建设指挥部重点工程安排,尽快组织实施一批公园绿地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市重点工程局、埇桥区、市经开区、市高新区3.量质并重,实施林带增绿。聚焦城区公路、铁路、高速公路和水系河道,大力推进和完善城市防护林带建设,重点实施京台高速、泗许高速、京沪铁路城区段防护林带建设。聚焦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安全隔离带、高压走廊集中区域,大力实施城市防护绿地建设。责任单位:埇桥区、宿州经开区、市高新区4.创新思路,实施空地植绿。聚焦城区已经征用未建设的地块、已经拆迁未实施的地块、拆迁面积低于10亩的地块,要按照“先绿化,后美化;先普及,再提高”的工作思路,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对空闲地实施临时绿化。凡城市未被征用的土地,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美丽乡村建设,采取土地流转、租赁、承包等方式,建设采摘园、观光园、旅游农业园,拓展城市绿化方式,丰富城市绿化空间布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埇桥区、宿州经开区、市高新区5.多措并举,实施见缝插绿。聚焦单位庭院、居住小区、室外公共停车场、城市废弃地等零星地块,秉承“多栽一棵树,多植一片绿”的思想,采取见缝插绿的方式,多渠道增加城市绿量。要聚焦城市管理盲区盲点,盯住道路两侧、河道两侧零星地块,采取政府兜底的方式,实施裸土植绿,消除城市绿化盲点。责任单位:埇桥区、宿州经开区、市高新区(二)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拉升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指标。聚焦《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2022年版)4大类、18项指标,按照“硬件不失分、软件得高分、特色做法争加分”的思路,大力推进实施指标提升工作。6.提升立体绿化实施率。一是出台立体绿化建设地方规范,强化建设项目规划指标管控,实施建设项目立体绿化建设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确保新建项目立体绿化实施达100%;二是加大对立体绿化建设的投入,因地制宜对学校、医院、各类场馆等我市建成区近三年新建、改建的公共建筑,以及工业建筑和市政交通设施大力推广立体绿化,实施屋顶绿化、墙面绿化、坡面绿化、棚架绿化,栽植垂挂型、蔓生型植物,确保实施立体绿化的项目数量达标;三是出台立体绿化建设鼓励措施,加大政府奖补力度,推动社会层面立体绿化建设,形成宿州立体绿化地方特色。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高新区7.提升园林式单位(小区)达标率。加强单位庭院绿化和居住小区绿化建设及管护工作,开展园林式单位、小区评选活动,确保60%以上的单位和居住区达到“园林式单位(小区)”标准。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埇桥区、市高新区、宿州经开区8.提升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达标率。开展城区生物多样性数据监测工作,新建、改建绿化项目推广使用适生适地植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重点工程局、市城投集团、埇桥区、市高新区、市经开区、新汴河景区管理服务中心9.提升防灾避险绿地设施达标率。开展城市防灾避险绿地排查,按照《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要求,对建成区内规划的应急避险的公园绿地,加大防灾避险绿地临时用电、临时用水、棚宿区等功能区建设和各类标识标牌建设设施投入。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市城管局、埇桥区、市高新区、宿州经开区、新汴河景区管理服务中心三、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推动实施困难多。经研究,决定成立宿州市推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站位,健全组织,结合分解的任务(见附件2-附件5),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分解,落实绿化任务。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全方位推进工作进度。要建立“数据报送”机制,各成员单位确立一名工作联络员,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分别就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等情况定期报送数据、不定期更新信息。(二)抢抓时机,攻坚克难。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抢抓绿化时机,扛责在肩,攻坚克难,严格按照分解的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个一个抓攻坚,确保各项指标满足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要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地块,要采取工程化的手段加快推进增量提标任务的完成。(三)拓宽渠道,加大投入。市财政局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加大对国家园林城市建设工作的财政保障力度。市城投集团要加大融资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对国家园林城市建设项目积极采取直接融资、间接融资、项目融资或贷款的方式,满足国家园林城市建设项目资金的需求。埇桥区、市管各园区要顶住经济下行的压力,积极采取公共资源出租出借、债权融资、股权融资、定向发债等方式,确保满足国家园林城市建设需要。(四)浓厚氛围,强化督查。市委宣传部要组织新闻媒体、自媒体聚焦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工作,盯住盯紧各单位工作进度,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处理推诿扯皮、推而不动的单位和个人,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市委督查室要结合“一改两为五做到”,制定督查方案,完善督查机制,健全督查队伍,依据分解的工作任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大督查检查的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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