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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双招双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博望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3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双招双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关于建立双招双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博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关于建立双招双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最新讲话精神,锚定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新发展定位,奋力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博望样板,推动全区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工作提质增效,加快形成产业集群和龙头示范效应,实现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强化领导,完善招引组织体系(一)建立双招双引领导机制。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四大班子相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区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构建组织有力、协调顺畅、联动高效的领导机制。区投资促进中心统筹协调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区人才办统筹协调推进招才引智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双招双引“3+6+N”的统一部署和按照一张蓝图、一个目录、一支盟军的“三个一”要求,在前期设立“接沪融宁链合”工作专班的基础上,新设立6个专项招引小组(后期根据市场需要和博望多元化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或设立专项招引小组),各工作专班和专项招引小组承担双招双引的主体责任,重点做好线索项目的收集及推动有意向企业来博考察、洽谈、落户,加强对驻点区域和对应产业高新科技创业团队、高层次人才集聚项目的引进,依托重点项目引进高层次人才;三镇、高新区、新型功能区参与线索项目搜集、洽谈等工作及负责项目落地服务工作,完成区下达的招引任务;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招引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双招双引标任务。(二)建立包保领衔机制。经甄别过后的线索项目,按照产业类型、投资总额、投资强度等方面,分为一般线索、重点线索和重大线索项目。对一般线索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个部门、一个载体”的模式,具体负责跟踪推进。对投资额达5亿元以上的重点线索项目实行区领导领衔推进,并配备项目专员,进行菜单式包保、精准化服务,项目领衔区领导原则上从洽谈到落地实行全程保姆式服务。对投资额在20亿元以上、产业关联度高、经济拉动性强的重大线索项目,成立项目工作专班,制定具体推进方案。(三)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区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调度分析会议,精准高效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推动意向项目早落地、签约项目早开工、在建项目早投产。区政府分管领导对线索项目每半月调度一次,区政府主要领导对重点线索、重大线索项目每月调度一次。各线索项目领衔区领导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调度,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承担线索项目收集的工作专班和专项招引小组应每周按时向区投资促进中心报送在谈线索项目信息、进展情况,区投资促进中心每月汇总编发招商专报,营造全区上下齐抓共管抓招商的良好局面。二、强化管理,优化项目推进流程(一)建立线索收集入库机制。构建多渠道招商信息收集机制,区投资促进中心加强与市专业招商小组、市驻外招商联络处的对接,做到招商信息共享、招商项目协作。各工作专班和专项招引小组负责招商信息收集和深度跟踪,重点围绕国内外500强、央企、行业龙头企业及大院大所等招引信息的收集、整理、筛选工作,力促转化为线索项目,并按照《项目基础信息表》要求及时填报。区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成立线索项目研判工作组,按时召开研判会议,确定有效线索项目。建立区级线索项目库,区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一企一册”编号入库,并于每周实时更新。(二)建立项目分派预审机制。区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库的线索项目,根据区领导分工、项目类型、落户载体等因素,确定区领衔领导、责任单位(项目跟进的工作专班、专项招引小组,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和参与载体。各项目领衔区领导或责任单位要召集区直相关部门有针对性的赴投资方实地考察,进一步核实投资方相关情况及有关政策诉求,并填写《项目考察登记表》。经洽谈明确投资意向的线索项目,由责任单位指导项目投资方编制投资意向书或可研报告,并提交至项目预审会。预审会议视项目洽谈情况和进度随时召开,由区招商引资分管领导主持,项目涉及的相关部门组成预审小组成员,围绕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等因素,科学决策项目落户。区投资促进中心统筹建立预审专家库,为项目预审提供决策依据,对涉及重大线索项目提请区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题论证会,并根据论证的结果和专家的建议,提出继续跟进或中止洽谈的意见。(三)建立项目跟踪签约机制。对通过预审的工业项目,由项目责任单位于一周内将项目相关材料整理移交至高新区(意向落户宁博新型功能区的项目相关材料需移交新型功能区,由其与省投对接确认,经同意后继续跟进),项目领衔区领导牵头,项目责任单位、相关专业部门、高新区(或新型功能区)组成谈判小组,继续推进项目谈判进程,经谈判达一致意见的工业项目由项目责任单位会同高新区(或新型功能区)起草投资合作协议,其余类项目由项目责任单位会同区行业主管部门起草投资合作协议。区投资促进中心统筹建立法律顾问库,由招商载体单位从中选聘法律顾问负责投资合作协议审查或参与招商谈判。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经法律顾问审查后,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签约,对符合要求的重大项目须报请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签约。工业项目签约主体原则上为高新区(其中落户宁博新型功能区的项目由新型功能区负责签约),其余类项目原则上由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签约,签约的正式投资合作协议需报区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三、强化服务,提升项目落地保障(一)建立签约项目流转机制。项目签约后,区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一周内将签约项目相关资料移交至区发改委进行项目管理。围绕签约项目所需及建设要求,高新区和新型功能区分别组建一站式服务中心,其中高新区一站式服务中心负责协调解决落户高新区、博望镇及新市镇招引的项目在规划、审批、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新型功能区一站式服务中心负责该区域及丹阳镇招引落户项目的全流程服务保障工作。区发改委进一步完善落实领导包保机制,统筹推进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积极配合一站式服务中心制定项目推进具体计划(包括项目备案、用地征迁、供地、规划建设、周边道路管网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证照手续办理等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要求明确到日。区投资促进中心要做好项目移交后衔接配合,继续跟进项目进展,保持重商亲商热度。(二)建立项目建设责任机制。签约项目原则上全部纳入区重点项目库进行统一调度,并执行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分级调度机制。区发改委负责统筹调度推进项目建设,定期通报建设进展情况,指导项目备案、能评、稳评等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和协助项目公司注册等相关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项目环评工作;区征管中心负责项目涉及的土地和房屋征迁工作;区住建局负责项目用地“五通一平”、施工许可办理等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市自规局博望分局负责指导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土地组卷报批,土地出让等工作;高新区、新型功能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指派专人负责属地项目落地领办代办工作,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从项目建设前期到竣工投产,一包到底,全程服务;三镇负责属地项目落地跟踪服务工作及项目建设中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三)建立项目达产帮扶机制。对进入竣工投产的项目,由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会同区“四送一服”办负责统筹调度推进项目投产达产上规工作,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和企业家培训,主动协调解决项目在投产中出现的环保、安全、质量等各类问题,切实为项目投产达产上规提供全要素保障。积极协调有关金融机构帮助企业解决项目融资问题,指导企业申报各类扶持政策,及时兑现各类奖补资金。四、强化落实,构建招引长效机制(一)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完善调整双招双引工作考核办法,对专门从事专业招商全脱产工作人员,其年度目标绩效奖发放由区投资促进中心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提出奖惩意见;对兼任或半脱产招商工作人员,其年度目标绩效奖发放原则上由其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统筹分配。建立区级优质项目评审机制,对被评为区级或市级优质项目的相关服务载体单位在年度综合考评中予以加分奖励。鼓励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工作,提高项目信息敏锐度,广泛挖掘各自体系内潜在投资客户,对提供有效项目信息、支持项目落户的部门,在年度综合考评中给予加分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载体和单位在年度综合考评中不得评优。对因工作不力严重影响项目推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二)建立回溯管理机制。落地项目按照“谁签约、谁负责”的原则,由协议签署单位牵头相关部门成立回溯专班,负责对近三年签约落地项目进行跟踪问效,重点围绕投资合作协议内容,对投资强度、产值和亩均税收等方面逐一开展核查。回溯结果需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区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区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回溯结果对未履行协议的落地项目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报送区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策。同时,探索招引项目退出机制,科学设置控制性条款,对慢建久拖、逾期不开工、投资额度不足、投产不见效的半拉子工程按照协议有关规定依法清理或收回项目用地。(三)建立政策扶持机制。根据省市招商引资相关扶持政策及亩均效益评价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和放大区产业扶持政策效应,重点支持符合我区主导产业和战新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加大金融支持,发挥产业发展基金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引导作用,协助支持重大招商项目融资。推动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实现“拿地即开工”。加强人才、科技支持,对引进的重大项目在创新平台建设、技术研发、产学研合作及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于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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