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管理办法》《郎溪县首席质量官评价实施方案》《郎溪县首席质量官纳入优秀人才管理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8日
政策文号:郎政办秘〔2024〕70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管理办法》《郎溪县首席质量官评价实施方案》《郎溪县首席质量官纳入优秀人才管理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郎政办秘〔2024〕7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郎溪县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管理办法》《郎溪县首席质量官评价实施方案》《郎溪县首席质量官纳入优秀人才管理的若干政策》业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8日 郎溪县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有效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和《郎溪县质量强县建设实施方案》(郎〔2023〕34号),鼓励企事业单位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明确职责权限,落实质量提升主体责任,完善质量治理机制,参照《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实施指南》(DB/T3780)、《首席质量官评价规范》(DB/T4543)省地方标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首席质量官(chiefqualityofficer,CQO)受组织(此处“组织”是指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统称,下同)的最高管理者任命或授权,作为落实组织质量职责的第一人,负责创建以质量为核心的组织文化和战略,确保组织质量工作的策划、实施和改进,能直接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工作绩效和改进需求的高层管理人员。第三条 首席质量官应设在组织的决策层,由组织的副职担任,并按有关标准赋予其职责、权限,落实首席质量官制度。开展组织的质量策划、质量管理、质量经营、质量检验、质量安全、质量保证、质量改进、标准化管理、品牌建设等相关业务活动。首席质量官任期根据组织的具体情况设置。第四条 首席质量官应具备下列条件:从事质量管理工作3年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热爱质量工作,兢兢业业,创先争优,具有良好赞誉和榜样作用;熟悉和掌握质量法律法规和国家质量相关政策、首席质量官制度,积极发挥首席质量官作用,推进组织的质量战略制定与实施,为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系统掌握质量管理理论与方法,熟练掌握质量文化建设、质量战略管理、质量体系建设等,并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组织开展质量创新、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活动,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第五条 首席质量官承担以下工作:负责识别质量(包括标准化、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品牌、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并确保组织满足相关要求;组织质量战略、规划和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参加办公会,参与经营管理决策;在质量安全方面行使“一票否决”权;负责质量和品牌战略、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实施与持续改进,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组织实施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实施质量成本管理,加强质量统计分析;开展质量教育培训,培育质量人才梯队;建设组织的质量文化等;配合政府部门质量监管工作,参与质量政策制定、质量提升、质量咨询、质量诊断等质量活动。第六条 首席质量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及时发现并报告组织在质量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者隐患;保持充分的独立性,主动回避与本人有利益冲突的事项;保守组织的商业秘密,保护组织的合法权益。第七条 首席质量官应按DB/T4543标准,进行自评概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意识”自评概述;(二)“诚信”自评概述;(三)“知识”自评概述;(四)“能力”自评概述;(五)“沟通”自评概述;(六)“业绩”自评概述。第八条 组织应建立首席质量官的考核机制。(一)年度考核应基于组织年度质量目标实现情况和首席质量官履职成效,在首席质量官自评概述的基础上实施;(二)考核结果与薪酬福利挂钩;(三)有下列情形的,应撤销首席质量官的聘任:1.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质量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首席质量官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的;2.违反职业操守、未有效履职尽责的;3.组织的质量管理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失职行为的;4.重大风险隐患知情不报、拖延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5.以及其他不再符合首席质量官任职标准情形的。第九条 组织在聘任首席质量官和调整已备案的首席质量官后,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将《首席质量官聘书》《首席质量官备案表》报送至县市场监管局进行备案,县市场监管局及时更新全县首席质量官信息。第十条 制定《郎溪县首席质量官评价实施方案》,并规定《郎溪县首席质量官评分细则》,组织开展首席质量官等级评价;开展质量优秀人才评选活动,鼓励质量优秀人才积极申报各类评奖评优评先,推荐质量优秀人才参与政府部门质量政策制定、质量提升、质量咨询、质量诊断、质量评审等质量活动。第十一条 县市场监管局应当加强对首席质量官的教育培训,制定年度培训教育计划和课程。结合本地实际组织首席质量官做好线下培训,借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云课堂”做好线上教育,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机制,保证培训高质高效。经市场监管部门或者相关机构组织培训,首席质量官考核合格的,由培训机构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各企事业单位应当重视首席质量官及质量人才的教育培训,制定本单位的培训计划,配备相应资源,并推选人员参加外培。第十二条 推动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相关单位全部配置首席质量官,建立首席质量官选聘任用机制;发改委、教体局、科技工信局、民政局、人社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运局、水利局等部门推进行业建立健全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各单位加大首席质量官聘用和履职力度,推动完善质量治理机制。推进建立首席质量官人才库,对获得聘用的首席质量官凭聘书或者任命文件纳入郎溪县首席质量官人才库统一管理;发挥质量优秀人才的示范作用,搭好“传帮带”,延伸“辐射圈”,打造郎溪县首席质量官人才基地。第十三条 将首席质量官制度建设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体系,将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作为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的必要条件,对于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较好的单位,在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励项目和评优评定中予以优先考虑。优先推荐实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单位,申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各相关单位应完善内部奖励机制,保障首席质量官履职所需的各类资源,设立首席质量官岗位津贴,优先评聘中高级质量管理职称岗位,搭建单位内部畅通的职业发展通道,支持首席质量官参加继续教育和享有推荐相关部门表彰奖励的优先待遇。获得A级及以上等级的首席质量官,颁发郎溪县首席质量官等级证书,并纳入郎溪县首席质量官人才库。获得A、AA级首席质量官等级证书的首席质量官,纳入全县首席质量官的重点培育对象,引导参与各类相关活动,逐步提升质量管理能力水平,列为各级首席质量官评价推荐对象。获得AAA级以上的首席质量官,符合条件的执行《郎溪县首席质量官纳入优秀人才管理的若干政策》的规定予以奖励,并享受相应人才租房和子女就学等待遇。第十四条 县市场监管局推动建立“首席质量官之家”等自治组织;举办首席质量官论坛、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质量攻关成果评审等交流活动;开展质量管理征文,利用“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首席质量官制度的宣传力度,积极发挥质量标杆的引领示范作用,宣传推广成功的管理模式,按照“以点带线促面”的原则逐步引导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带动全县持续提升质量水平,形成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第十五条 服务业组织和中小微工业企业可结合实际,参考设置有关岗位及任职条件,探索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郎溪县首席质量官评价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根据《安徽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意见》(质办〔2020〕24号)、中共郎溪县委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郎溪县质量强县建设实施方案》(郎政办秘〔2023〕34号)文件精神,加快郎溪县质量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实施指南》(DB/T3780)、《首席质量官评价规范》(DB/T4543),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评价对象郎溪县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正式聘任的首席质量官或获得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证书的管理人员。二、评价周期每年一次。三、基本要求参加评价的首席质量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所在组织3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二)从事质量管理工作3年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热爱质量工作,兢兢业业,创先争优,有良好赞誉和榜样作用;(三)熟悉和掌握质量法律法规和国家质量相关政策、首席质量官制度,积极发挥首席质量官作用,推进质量战略制定与实施,为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作出重要贡献;(四)系统掌握质量管理理论与方法,熟练掌握质量文化建设、质量战略管理、质量体系建设等,并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组织开展质量创新、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活动,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四、评价流程(一)申报1.符合评价基本要求的,应向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2.申请材料包括:《郎溪县首席质量官评价申请表》(见附件1);《首席质量官履职自评概述》(见附件2);《郎溪县首席质量官评分细则》(见附件3)。(二)评审1.组织专家依据《首席质量官评价规范》(DB34/4543)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分;2.组织专家对进入现场答辩的首席质量官,实施答辩、评分;3.专家组根据材料评分、答辩评分合成最终评分,根据最终评分确定评价等次。(三)结果1.总分为1000分。获得≧100,且<200分的为A级首席质量官;获得≧200,且<300分的为AA级首席质量官;获得≧300,且<600分的为AAA级首席质量官;获得≧600,且<800分的为AAAA级首席质量官;获得≧800分的为AAAAA级首席质量官。2.郎溪县首席质量官在本省获得的省、市首席质量官评价结果,在县本级具有同等效力。(四)管理1.获得A及以上等级的首席质量官,颁发郎溪县首席质量官等级证书,并纳入郎溪县首席质量官人才库。2.获得A、AA级首席质量官等级证书的首席质量官,纳入全县首席质量官重点培育对象,引导参与各类相关活动,逐步提升质量管理能力水平,列为各级首席质量官评价推荐对象。3.A级及以上等级的首席质量官有责任和义务宣传推广卓越绩效模式、介绍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并应当持续改进质量管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始终保持标杆形象,成为普及质量知识、宣传质量管理经验、增强全民质量意识的引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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