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做好“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鸠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8日 有效性:有效
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做好“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鸠政办〔2022〕4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关于做好“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做好“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芜政办秘〔2021〕44号)精神,实施“食安安徽”整体品牌战略,强化品牌示范引领,全力打造“食芜优”本土品牌,推动我区食品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食品安全和质量强区战略,以“食安安徽”品牌建设为统领,打造“食安安徽”品牌整体形象,实现全区食品品牌数量持续增加、食品品牌经济贡献率显著提高,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安心。(二)行动目标。到2025年前,完成以下建设目标:全区培育“食安安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25家、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园区)1个、食品安全街区(小镇)1个,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二、任务分工(一)夯实创建基础1.实施质量兴农计划。加大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认证登记工作力度,全面实现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提升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水平。培育“食安安徽”食用农产品企业5家,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园区)1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监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2.推动食品产业转型。深入实施“三品”战略,推动我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食安安徽”食品生产企业6家。(责任单位:区市监局、区经信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规范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管理。提高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企业质量水平,打造食品流通消费环节领军企业品牌。培育“食安安徽”食品流通企业6家、餐饮服务企业8家。(责任单位:区市监局、区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开展示范创建引领行动。开展食品安全街区(小镇)创建活动,培育“食安安徽”食品安全街区(小镇)1个,积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责任单位:区市监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强化评价管理1.做好评价组织工作。指导企业、相关组织对照“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标准开展自评。督促自查达标企业、相关组织申请认证、评价。(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2.做好评价监管工作。加强对“食安安徽”品牌授权企业、相关组织跟踪评价和动态管理。依法对认证评价机构开展的“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3.做好品牌保护工作。加大对“食安安徽”品牌的管理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非法使用标识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三)加强宣传示范1.讲好“食安安徽”品牌故事。通过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发布“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相关信息。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形象标识的使用和推广。积极组织“食安安徽”企业参与国内、省内品牌推介活动,扩大我区食品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市监局、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强化食品科普宣传。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综合素养,推行公勺公筷、文明用餐。倡导绿色、健康、节约的饮食消费文化。(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3.扩增公众消费信心。助推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消费新模式。推广应用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健全食品、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实现食品安全全过程可追溯管理。(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监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四)提升支撑能力1.完善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引导资金投向品牌建设、品牌塑造、品牌提升等方面,食品企业实际发生的提升质量、品牌塑造等方面经费投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综合运用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优惠措施,将支持食品实体经济品牌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鸠江税务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规范基层市场监管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贸市场食品(农产品)快检室管理。鼓励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建立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风险预警会商机制,强化人才引进,健全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责任单位:区市监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构建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相结合新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数据对接。(责任单位:区市监局、区发改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结合资源特色、品质特色、功能特色和文化内涵,明确发展目标,抓好工作落实。(二)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扶持政策,在涉及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产业规划、用地、投资、融资、信贷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加大对执法装备、检验检测能力、信息化、追溯体系、科技支撑体系等方面的投入力度。获省级“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奖补5万元,获省级“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园区)、食品安全街区(小镇)奖补10万元。奖补资金由区市监局的产业发展资金预算中列支。(三)严格督查评估。围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估、督导检查机制,将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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