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界首市创新型企业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界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5日 政策文号:界政办〔2016〕51号 有效性:失效
界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界首市创新型企业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界政办〔2016〕51号各乡、镇、街道,市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界首市创新型企业考核认定办法》已经2016年7月10日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界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5日      界首市创新型企业考核认定办法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推进企业依靠创新引擎绿色、高效发展,早日实现我市“皖北居先进、全省进一流、重振界首雄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现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皖发〔2014〕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实施创新型省份建设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5〕40号)、《界首市科技创新资助奖励办法》精神,特制订本办法。一、申报创新型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一)申报企业必须是在界首市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等各类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二)企业主营业务和产业发展符合《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及“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确定的重点方向;(三)近三年连续盈利、无违反环境保护、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行为的企业。二、认定及考核标准(一)考核采取百分制,分别从创新在企业发展战略中的地位、研发投入、创新能力建设、创新人才培养、自主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管理创新等七个方面进行认定考核。(二)确立创新在企业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地位,明确技术创新的重点领域、发展方向、合理的技术路线,产业发展规划。(20分)。(三)加大研究开发投入,提高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积极承担国家和省科技创新项目,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科学普及。(15分)(四)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增强技术开发和工程配套能力,积极参与国家和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建设,并创造条件对外开放。(15分)(五)吸引和培养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人才队伍,加强管理人员科技培训,鼓励科技人员参加创新方法培训、继续教育及职工技能培训。(10分)(六)打造自主创新品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自主品牌战略,做好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建立专业性专利技术信息库,主持制定或参与制定行业、国家、国际技术标准。(20分)(七)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激励创新措施,实行创新要素参与分配制度,鼓励职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10分)(八)推进管理创新和创新文化建设,探索和创新产学研结合的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注重营造尊重人才、崇尚创新、宽容失败、和谐奋进的创新文化氛围。(10分)三、认定及考核时间与方式考核认定按照企业自愿、所在园区管委会或乡(镇、街道)推荐的原则,于每年11月底自主申报,12月上旬由市科技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综合考评,12月25日前公示考评结果。四、考核结果运用凡考评分在85分以上的企业,认定为界首市创新型企业,并优先推荐参评省创新型企业;考评分在95分以上的企业,认定为界首市优秀创新型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被认定为界首市创新型企业的,每两年复核一次,复核达不到85分的,取消其创新型企业资格。五、本办法由界首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安徽阜阳界首市产业园区

安徽阜阳界首市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安徽阜阳界首市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