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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颍泉区农村物流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颍泉区人民政府(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2日
有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颍泉区农村物流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泉政办〔2019〕1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有关单位:现将《颍泉区农村物流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颍泉区农村物流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发展规划 为加快颍泉区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促进“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提高农村物流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在农村与城市之间建立健全完善的区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实现城乡物资双向高效顺畅流动,全面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的通知》(交办运〔2016〕139号)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皖交运函〔2018〕602号)、《中共阜阳市颍泉区委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阜泉发〔2018〕18号)文件精神,制定颍泉区农村物流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发展规划。一、发展目标颍泉区现有物流企业在自有设施与场地的基础上,通过整合区域现有的物流资源,建设区级物流集散中心、镇级农村物流服务站、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依托专业物流车辆、开辟或延伸物流运输线路、配备仓储配送信息化系统、制定合理规范的物流管理制度、组建专业的物流运营团队,完善三级物流体系。优化农村投递网络,提升农村配送能力,实现快递到镇,配送到农村,建制村直接通邮率100%,全面降低城乡物流末端配送成本。通过搭建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打通农产品上行渠道,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题,为颍泉区农村电商发展打好基础,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多方共赢。二、建设原则(一)资源整合按照“资源共享、多站合一、功能集中、节约高效”的原则,加快促进交通、农业、供销、商务等部门现有节点资源衔接共享,建设区级农村物流中心、镇级农村物流服务站、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逐步实现“城区有分拣、镇里有网点、村村通快递”的目标。(二)因地制宜注重各镇之间的差异,坚持需求导向,在现有物流服务功能的基础上,结合颍泉区资源禀赋、自然条件、产业特点,围绕农村物流发展的实际需求,规划建设各具特色、模式多样的节点体系,适应并有效支撑当地农村物流的快速发展。(三)城乡一体统筹城乡物流发展和规划,加强与阜阳临沂商城物流中心、农村消费品集散中心、邮件和快件处理中心等的有效衔接,实现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与全国干线物流网络的全面融合。(四)统一布局全面分析颍泉区农村物流发展现状、需求特征和发展趋势,综合考虑镇村行政区划结构形态和面积、产业布局、人口分布、对外交通、货物流向、现有节点资源等因素,统筹确定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布局的数量、类型、规模和功能。三、实施重点本规划以“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为原则,以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为目标,加快形成电商产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格局,促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一)物流网络节点规划1.区级农村物流中心:通过整合“四通一达”(申通、中通、百世、韵达)、邮政等寄递企业,以阜阳临沂商城物流中心为基础,建成区级农村物流中心。区级农村物流中心负责提供全区仓储、配送、分拨、转运等服务,同时承接全区快递进出口处理,打造区内统一开放平台,实现全区范围内的快递包裹中转分拨工作。要求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实现智能化作业,改变传统人工作业模式,提升仓储、配送效率,满足电商发货时效性要求。仓储设施及仓储服务标准不低于《安徽省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标准(试行)》。2.镇级农村物流服务站:在颍泉区5个建制镇、街道交通便利处设置集客运和物流服务功能于一体的镇级农村物流服务站,解决区级农村物流中心与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之间的中转,承担区域内物流组织与管理,支撑农村物流各类物资的中转仓储和分拨配送。3.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在85个建制村依托超市、便利店、村邮站、农村供销合作社、农产品购销代办站等设置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推行“直投到户”“物流配送+农村物流网点自提点”两种配送模式。实现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上行集中收发货“最后一公里”有序集散和高效配送。农村物流服务中心、站、点具体建设标准,参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皖交运函〔2018〕602号)。(二)物流配送线路规划构建区镇村货物上下行运输体系:以区级农村物流中心为龙头,镇村级服务站点为支撑,根据镇村分布情况,以阜太路、阜涡路、029县道为主要配送线路覆盖全区。将物流网络尚未覆盖的区域与现有社会车辆资源整合,开辟或延伸物流运输线路,逐步实现农村物流网络全覆盖,解决农村配送“最后一公里”难题。优化城乡物流配送线路:根据区中心城区和各镇地理位置及交通情况,整合升级运输网络,引导“四通一达”、邮政等寄递企业组建快递联盟,共同成立一家企业用于区镇村物流配送,并吸纳专业性的货运车辆,定时、定班、定点发送物流共同配送“班车”。(三)农村物流信息化建设1.依托区级农村物流中心、骨干物流企业信息系统或相关物流服务信息平台,搭建农村物流信息平台,提供物流供需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发布,物流组织管理及其他相关公共信息服务。2.以农村物流企业为主体,对农村信息服务站、农村便利店、农村供销合作社、村邮站、农产品购销代办站、快递网点等基层农村物流节点的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和升级改造,推进农村物流信息终端和设备标准化,实现与区级农村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3.镇级农村物流服务站和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应培养和发展农村物流信息员,及时采集农村物流相关信息,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实现信息的交互和共享。(四)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规划1.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节点网络,培育优秀电商企业。建设1个区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在镇、村农村物流站点建立相应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将分散的农村电商企业整合进入服务网点,实现电商代购、农产品代卖等服务。可采取示范引领、逐步推广的方式优先建成一批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示范网点,在运营成熟后,推广至全部行政村,实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全覆盖。2.建设颍泉区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1)线上平台:线上平台由颍泉区1至2家规模较大的农村电商企业牵头建设,整合颍泉区农村电商上下游企业入驻。平台将实现各类农特产品种植、收获信息发布、电商企业订单需求发布、各类产品市场情况统计、各镇镇俗镇情介绍等展示功能;实现电商企业与其服务商企业的对接、产品生产者与销售商的对接、区级服务平台与省市级平台对接;实现物流配送、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碎片化网商、零碎供应商等资源整合。(2)线下平台:组织建设农村电商线下综合服务平台入驻区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为区电商企业和电商创业者提供线下交流和培训,为普通村民提供电商普及等服务。四、运营管理(一)运营管理模式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支持各镇开展交通、农业、供销、商务等部门间的合作,共同推进颍泉区农村物流融合发展。充分调动骨干物流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企业创新农村物流节点运营管理模式,开展共建共管、联营合作,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保障站场体系的可持续运营。(二)安全运营要求1.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设施设备,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安全宣传与教育。2.公路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检查制度,按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验视。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客户身份、物品的信息登记制度。3.货物堆码应符合物品理化性质要求,不得存放危险货物及其他列入违禁目录的货物。(三)运营服务要求1.货物受理时应进行核验,不得受理或组织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运的货物。如发现托运违禁货物应及时向有关机关举报。2.对进出站点的各类物品按规定程序履行检查,各环节交接职责明确,交接记录完整、准确。3.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应及时受理农村物流运营的相关投诉,并确保投诉得到合理解决。4.农村物流服务节点内应公示服务范围、收费标准、作业流程、投诉电话。(四)品牌建设1.诚信体系建设。应建立健全农村物流站场运营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失信行为惩戒机制。2.品牌形象识别。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健全品牌形象,增强品牌辨识度和认知度,扩大品牌影响力。标识标牌宜兼顾标准化和个性化,在满足物流站点标识统一式样、统一编号、统一颜色的基础上,可兼顾融合站点经营企业的个性化标识。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颍泉区加快落实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协同解决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中的规划、土地、投资、运营等问题,统筹推进网络节点建设与发展,将区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纳入年度考核。(二)规范站场建设。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全省统一的农村物流站点统一标识,并加强对站场运营服务的动态监测及考核监督。完善分拨中心功能,合理规划仓储用地及设施,科学分拨、配送货物,提高物流节点的功能。提高信息管理平台服务水平,增强农村电商信息的采集能力,为电子商务进农村提供增值服务,加快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三)强化行政管理。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快递企业、零担企业,入驻区、镇物流网络节点,取缔零散物流企业占道经营,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交通物流体系。规范完善区镇村三级物流配送运营网络,实现物流货物及快递包裹“统进、统配、统送”,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信息共享,实现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的协同发展和高效联动。定期研究区内货物需求结构、比例、流量、流向等内容,为物流配送车辆的配置数量和配送线路优化提供决策依据,着力打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从而形成覆盖全区区镇村三级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四)建立合作机制。建立第三方合作机制,区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签订适用于颍泉区物流配送的合同,并组织货物运输。(五)落实优惠政策。对符合建设要求的乡镇运输服务站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加强完善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的意见》(交办运〔2018〕181号),给予资金支持。对入驻农村物流网络节点的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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