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区企业优惠政策

安徽芜湖湾沚区产业园区

安徽芜湖湾沚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安徽芜湖湾沚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关于印发《芜湖市湾沚区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湾沚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镇人民政府:为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加强综合监管的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现将《芜湖市湾沚区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芜湖市湾沚区民政局            芜湖市湾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                    2022年11月17日芜湖市湾沚区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民老〔2022〕49号)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加强综合监管的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在养老机构监管中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行业监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推进部门协同监管常态化,切实减轻养老机构和从业人员负担,加快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坚持跨部门协同推进,坚持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原则。到2023年底,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养老机构监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到“十四五”末,推动养老机构综合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区民政、住建、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在养老机构监管领域联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智慧监管、效能监管水平显著提升。二、重点任务(一)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要求,区民政部门要对照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养老机构重点检查事项清单》,会同本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梳理行使的监管执法事项,制定抽查事项清单,确定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1.重点检查事项要覆盖建筑、特种设备、服务安全和质量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要保证每年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2.一般检查事项主要包括运营资质、备案事项、合同管理、服务收费、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等内容,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检查事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作需要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开。(二)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区民政部门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养老机构信息,依托“金民工程”和本级智慧养老监管平台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实现动态更新,做到“底数清”。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做好检查对象名录库建设。区民政部门会同本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各业务条线与养老服务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对专业领域的抽查,还可吸收第三方科研检测机构参与。对执法检查人员有限,不能满足本区域内随机抽查基本条件的,可以采取直接委派方式,或与相邻区域执法检查人员随机匹配。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与各部门自有执法信息系统对接。(三)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按照行政检查透明、规范、合法、公正要求,依据民政部制定的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和执法文书样式,由区民政部门会同本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抽查工作细则,明确抽查类别、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主体和检查依据,同时对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审批权限、公示程序、归档方式等作出规定,要细化检查标准和整改要求,实现以查促建、以查促改。(四)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区民政部门按照省级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确定各批次抽查的范围、数量和时间安排。对相关部门已经组织联合检查的,一般不再纳入当年抽查范围;对抽查中已经完成服务安全和质量检查的养老机构,民政部门可视为已符合每年不少于一次现场检查的要求。(五)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区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抽查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统一实施抽查检查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检查结果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民政部门依托“金民工程”和本级智慧养老监管平台,采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数据,确保相关数据及时有效归集至相应养老机构名下。联合抽查检查的执法信息(执法过程、结果信息)与各部门自有执法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六)依法处置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抽查检查中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建筑、食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等安全隐患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关措施,保障养老机构内老年人和有关人员的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整改或者重大问题隐患整改不力的,依法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依规采取限制参与评比表彰、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试点、等级评定等惩戒措施。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区民政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研判,提出改进措施,必要的可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三、实施保障(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要高度重视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增强责任意识和协同观念,健全协调机制。以开展跨部门联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契机,更好保障老年人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二)加强信息共享。加强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监管系统的对接,汇集监管数据,做好监管对象、监管行为、监管结果等相关数据的互相推送,实现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应用。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定期通报的工作机制,做好信息交换和风险研判。(三)做好宣传培训。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要求,主动向社会展示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成果,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养老机构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四)加强属地监管。各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对“双随机”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形成管理闭环。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