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亩均效益评价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颍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1日 政策文号:颍东政办〔2022〕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开展亩均效益评价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关于开展亩均效益评价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引导企业树立“亩产论英雄”理念,优化资源要素配置,落实制造业倍增行动,促进发展提质增效,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开展亩均效益评价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阜政办〔2021〕12号)文件要求,结合颍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客观公正、绩效优先、稳步推进、上下联动原则,全面开展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建立完善亩均效益评价机制,提升资源要素配置绩效,扶优汰劣,推动全区工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二、评价方法   (一)评价范围1.评价对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地5亩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2.特殊情况:对新设立企业、兼并重组类企业,截至评价年度12月31日,距注册或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兼并重组协议签订时间,不满半年的,可列入过渡期。列入特殊情况或过渡期企业具体名单,由区亩均效益评价办公室筛选确定。(二)评价指标和权重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分别设定评价指标和权重,各指标值取企业上年度全年数据。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指标及权重:综合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亩均税收权重50分、亩均营业收入权重30分、单位能耗营业收入权重10分、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权重10分。企业综合素质附加项:技术改造投资(权重5分)、国家省市级荣誉及社会贡献(权重5分)。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指标及权重:综合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亩均税收权重70分、亩均投资强度权重30分。加分项参照规上工业企业附加项。(三)计算方法企业综合得分=每项指标得分之和+附加项得分。每项指标得分=指标值/指标基准值指标权重分。其中,指标基准值采用全部参评企业指标的算术平均值。每项指标最高得分不超过该项指标权重分的1.5倍,最低为0分。企业某项指标为负数或空缺的,该项得分为0分。(四)评价分类根据企业评价年度各项指标数据,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分别计算得出企业综合评价得分,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划分A、B、C、D四档:1.A类为优先发展类,主要指资源占用产出高,经济效益好,转型升级成效明显,税收贡献大,符合新旧动能转换重点方向的企业,占20%(含)。2.B类为鼓励提升类,主要指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支撑作用,单位资源要素产出较高,生产经营效益较好,税收贡献较大的企业,占45%(含);3.C类为规范转型类,主要指单位资源要素产出一般,生产经营效益不高,税收贡献不多,需要进行倒逼提升的企业,占25%-30%;4.D类为调控帮扶类,主要是单位资源要素产出低,生产经营效益差,税收贡献少,需要重点整治的企业,占5%-10%。按照得分排序对参评企业进行评价分类后,如有下列情况的,进行调档,调档企业不影响其它企业依据得分排序的评价结果。1.上市企业、评价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或实缴税金1000万元及以上且必选指标值不低于当地基准值的企业,经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直接定为A类。2.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以及评价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保责任事故的企业,不列入A、B类。3.亩均税收低于当地亩均税收基准值的企业或总税收20万元以下的企业不列为A类。4.参评企业中得分为0的企业,直接定为D类。三、实施步骤2022年3月,抽调人员成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专班,建立亩均效益评价工作机制;3-4月,摸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收、用地、营收、能耗等基本情况,完成数据收集与汇总,并上报市亩均办;5月,市级复核确认数据,企业核实反馈意见,计算初步评价结果;6月份,公示初步评价结果后上报市亩均办,市级公布评价结果;下半年,研究出台差别化的财政奖补、用地、用电、用水、用气、金融、人才等配套政策。2023年 针对2022年评价情况,进一步完善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落实差别化政策,对占地5亩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开展评价。2024年 持续改进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持续优化政策激励措施;力争实现占地5亩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全覆盖。四、评价程序按照市级统筹、区级实施的原则,公开公正、依法合规地开展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一)参评企业确定区政府确定本地参评企业名单和不参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包括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代码、不参评企业原因),并正式行文报市亩均办。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所属行业分类代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小类代码)由统计部门提供;占地5亩以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名单由税务、市场监管、统计等部门通过企业纳税、市场主体登记、行业分类等有关信息筛选确定。(二)数据收集颍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阜阳颍东化工园区、各乡镇街道以及参评企业和税务、自然资源与规划、统计、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在亩均效益评价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及年度税收、营业收入、用地面积、能耗、技改投资等数据资料。投资强度相关数据由区亩均办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收集。(三)数据核实数据录入完成,由区政府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初审后,经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提交市级税务、自然资源与规划、统计、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复核。市级相关部门复核后由区政府组织本地参评企业登录评价平台,核实本企业参评数据。企业对数据存在疑义的,在系统内上传反馈意见及佐证资料,提交对应数据提供部门审核,确需修改的由数据提供部门予以调整,不符合修改条件的由数据提供部门做好反馈解释工作;企业对数据没有异议的,填写企业亩均效益评价数据核实表,盖章确认后上传。区亩均办要做好企业基础数据资料存档工作。(四)综合评价区亩均办根据企业确认的数据,计算初步评价结果,并对评价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完成后,区亩均办将结果报区政府研究后,将评价结果统一行文报送市亩均办。市级审核后,形成全市评价结果,并对全市评价结果再次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企业如对公示的信息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区亩均办提出。(五)定档公布市亩均办将评价结果报市政府研究后予以公布。五、评价结果运用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评价档次,按照导向明确、梯度明显的要求,制定差异化要素配置、政策扶持等措施,让受鼓励的企业有获得感、受倒逼约束的企业有压力感。差异化财政扶持政策。建立健全财政扶持政策与亩均效益评价结果相挂钩的联动机制。对区级及以上项目和财政资金申报,同等条件优先推荐A类企业申报,D类企业不予推荐。区级扶持政策按照兑现年度评定结果,在资金上给予差别化奖补。(责任单位: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差异化土地供应政策。优先保障A类企业用地指标;对B类企业给予适当用地支持,鼓励企业土地“二次开发”;除认定的转型升级项目外,对C类、D类企业不再新增供地。(责任单位:颍东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牵头)差异化用能保障政策。优先保障A类企业用能需求和新增用能指标;对B类企业给予适度支持,可新增用能指标;C、D类企业不得增加用能指标,其中D类企业列为首批限供对象。(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牵头、阜阳供电公司配合)差异化金融服务政策。鼓励对A、B类企业在贷款准入、贷款授信、担保方式创新、还款方式创新和利率优惠等金融服务方面给予支持。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降低A类企业的综合担保费率。(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区投融资管理中心配合)差异化评先评优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A类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等荣誉称号;同等条件下,A类企业的企业家,优先推荐或提名作为颍东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作为“阜商(颍东)服务卡”发放对象,优先邀请A类企业经营管理者参与全区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责任单位: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常务副区长及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直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颍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阜阳颍东化工园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颍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阜阳颍东化工园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配强工作力量,增强工作主动性,扎实推进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顺利开展。(二)强化责任落实。区政府从开发区管委会、颍东化工园区、乡镇办事处等部门抽调5-6名人员,成立专班集中办公,专班设置在开发区管委会,每年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亩均效益工作开展。各相关部门、企业做好相关数据提供、上报、审核工作,确保基础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评价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强化结果运用。各职能部门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综合运用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实施差别化财税、用地、用电、用水、用气、金融、人才等政策,推进资源要素区域差别化配置,推进低效企业全面整治提升,加速腾笼换鸟,着力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四)强化考核督查。将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综合考核内容,由区督查考核办会同区亩均办加强对全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跟踪督导调度,紧盯各项基础工作、部门责任落实和评价运用等重点环节,真督实查、全程跟踪,确保工作进展顺利、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五)强化氛围营造。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颍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阜阳颍东化工园区要加大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及结果应用的宣传力度,做好有关评价指标、政策措施的解读说明、指导和服务,引导企业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畅通互动渠道,营造政府推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促进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区亩均办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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