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蚌埠加快建设“两个中心”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蚌埠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8日
政策文号:蚌政办〔2020〕13号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20〕7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蚌埠加快建设“两个中心”,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进我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提升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效益,为蚌埠加快建设“两个中心”,奋力开启新时代美好蚌埠跨越发展新征程提供坚强气象保障。(二)基本原则。坚持立足市情。蚌埠地处我国南北气候过渡带,千里淮河穿市而过,气候复杂多变,气象灾害种类多、频次高,水旱灾害多发。光、热、水资源充沛,四季分明,天气变化大,对气象监测预报服务要求更高,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潜力更大,应更大力度推进气象工作。坚持创新驱动。大力实施气象科技创新、对标服务需求,突出科技引领,顺应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补齐发展短板,聚焦气象核心关键技术,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进一步提高创新应用能力。坚持趋利避害。充分发挥气象的“避害”和“趋利”作用,提升气象灾害防御、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服务保障效益。坚持统筹协调。健全气象事业统筹协调机制,整合地方和部门优势资源,共同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城市及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蚌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观测精密度、预报精准度、服务精细度显著提高,科技创新对气象现代化的贡献率、依法履行气象社会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气象保障城市安全的能力和服务重点行业发展、百姓生活幸福、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显著增强,气象装备和人才队伍建设达到全省先进水平。二、主要任务(一)加强气象保障能力建设,发挥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1.提高防汛抗旱气象服务水平。针对我市旱涝多发的防汛抗旱形势,健全应急、水利、气象、水文等部门会商研判和应急响应机制,强化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提升指挥调度和联防联控水平。加强台风、暴雨、干旱等灾害性天气监测,提高预报精准度,延长预见期。面向淮河、怀洪新河、浍河等流域防汛抗旱需求,强化信息互通共享,提高旱涝灾害监测、预警、评估效能,提升面向政府决策指挥和应急管理支撑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蚌埠水文局,各县区政府)2.强化城乡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加强城市内涝监测预警,提升城市内涝风险防治能力。建立城市暴雨内涝、降水监测等基础信息共享机制,修订完善暴雨强度公式,为编制城市排水防涝规划、开展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提供科学支撑。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强化乡村气象灾害风险调查、风险识别和研判,开展农业气象服务和灾害防御技术示范推广,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3.深化重点行业智慧气象服务。推进水利、交通、旅游等行业的智慧气象服务平台建设,服务防汛抗旱、综合交通、全域旅游发展及绿色蚌埠美好家园建设等重点领域,减轻气象灾害风险,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政府)4.提升突发公共事件气象服务能力。推进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运行机制,健全高级别预警信息快速全网发布流程。加强高速公路团雾等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管理、应用。推进智慧气象助力数字蚌埠建设。提升基于气象敏感性疾病风险预测预警的公共疾病预防健康气象服务能力。为城市积涝、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危险化学品、地震等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提供气象支撑。大力推进气象科普宣传,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气象灾害防御避险知识技能。(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二)坚持气象科技创新驱动,全面提升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能力。5.加强气象关键技术研究与成果转化。将流域气象、农业气象、交通气象、生态气象等重点领域纳入我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支持气象科技项目研究。推进安徽省气象装备检定蚌埠分中心、安徽省数字气象档案馆蚌埠分馆等建设。充分发挥蚌埠新一代双偏振天气雷达特有的先进探测性能,加强天气雷达在短临预报预警业务中的研究及应用。支持气象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应用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6.提升气象监测预报预测精细化水平。发展地面、天气雷达、卫星遥感等多尺度、全覆盖、智能化综合气象监测网,支持现有综合气象观测网络改造升级,加快推进固镇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系统建设。发展智慧城市气象观测,布设新一代垂直遥感监测设施,建设图像与视频识别天气现象监测系统,开展一网多能立体观测。依托气象大数据,增强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计算资源支撑能力,发展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预警技术,完善从分钟到年,从天气到气候及其影响的无缝隙全覆盖的网格预报预测体系。(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区政府)7.推进重点领域气象监测预警工程建设。开展多领域气象综合监测,为生态文明建设、防灾减灾、乡村振兴提供气象观测数据。结合防汛抗旱、中小河流治理、生态环境治理、综合交通体系、智慧城市、美丽乡村等工程建设,推广应用泛在的气象信息智能感知系统,提升配套气象监测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三)发挥气象趋利避害作用,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水平。8.强化生态气象保障服务。加强生态气象监测,以提升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植被和土壤水分自动连续观测能力为目标,在沿淮等重点河湖生态功能区建设空地一体的植被生态气象监测系统。强化气象卫星遥感在大气污染防治、湿地生态、秸秆禁烧等方面的监测应用。开展污染物传输路径、溯源研究,提升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继续推进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提升人工增雨改善空气质量常态化作业水平。(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9.助力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围绕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发展精细化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推进现代农业气象信息技术示范应用。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气象服务,完善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和溯源体系,打造“气候好产品”品牌。(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10.推动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加强气候资源监测网建设,推动生态小气候和生态系统保护。完善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开展气候资源普查、评估,编制气候资源高效利用区划,为美丽蚌埠建设淮河生态经济带核心城市提供更高质量的气象保障。(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三、保障措施(一)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推进气象事业发展的工作机制,把推进气象工作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体系,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投入到位。各级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将相关重点工作列为督办事项,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级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二)强化规划引领和项目带动。按照我市改革方向、发展定位,科学推进气象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编制,着重在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军民融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及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等重点领域谋划一些重点工程项目,连同规划的重点任务融入到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三)加大资金等支持力度。推进气象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强气象能力建设的经费保障。加大规划、用地、资金等方面的保障力度,确保“十四五”气象重大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四)健全气象法规标准体系。根据气象领域上位法的立、改、废情况,及时开展我市配套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加强气象领域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宣贯。科学技术、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大力支持、深度融入,配合做好气象领域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制修订和应用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五)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气象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支持气象行业科技人才参加地方人才工程选拔、培养等,支持蚌埠气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将气象行业技能竞赛纳入蚌埠市职业技能竞赛范围,努力培育出在全省气象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气象科技人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总工会、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 2020年12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蚌埠加快建设“两个中心”的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