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合肥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4日 有效性:有效
各开发区、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对外投资企业:根据省商务厅通知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上半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工作(以下简称半年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填报主体1.截至到2024年6月30日前,所有在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企业境外机构证书》且未注销的境内投资主体。2.境外企业业务已终止,且省厅已出具注销确认函的境内投资主体无需报送。3.2014年10月6日《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实施前取得《证书》且设立的境外企业为平台公司的境内投资主体无需报送,但需要在系统中标注。二、填报方法境内投资主体企业使用申请境外投资备案证书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进入“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应用,按照“业务办理----业务类----备案(核准)报告----半年报----填报”的路径完成填报。请在“备案(核准)报告”模块的首页下载《企业用户操作手册》了解填报流程。三、填报期限企业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四、其他要求1.各开发区、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并指导辖区内企业及时登录商务部系统填报半年报(企业名单中的企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仅供参考),确保我市半年报的报送工作按期完成。2.各开发区、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于境内主体不再开展对外投资活动的,通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注销申请说明,并督促企业及时去省商务厅审批处办理注销手续,交回《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对企业已不存在、无法联系到负责人等情况的,在确认企业信息的情况下,由开发区、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出具建议注销的情况说明。开发区、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请于8月26日前,将上述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报送至市商务局外经处。五、重要提醒1.根据商务部相关文件要求,对于未按规定履行备案(核准)报告义务的企业,省商务厅将暂停其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手续办理,影响企业跨境汇款业务。2.未及时、准确进行备案(核准)报告,无资格申报外经专项资金。 联系电话:63538683,63538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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