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企业优惠政策

安徽阜阳产业园区

安徽阜阳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安徽阜阳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阳市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30日阜阳市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和关于农村电商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市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实力,提升电商品牌知名度,稳固电商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改善与电商发展相配套的冷链物流设施,持续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12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聚焦农村产品上行,坚持壮大经营主体,培育推广品牌,改善基础设施,加强人才建设,助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村电商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到2020年底,全市新增农村产品上行超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10家,新增省级电商示范镇4个、示范村20个以上,全市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60亿元。二、主要任务(一)扶持电商经营主体。引导企业和农户开设网店,对在第三方平台或自建平台开设网店正常运营满1年以上且年销售额超3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纳入统计的限额以上电商企业给予一定奖补。对经认定的年网络销售农村产品超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按网络销售额的1%以内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推广“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对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签订2年及以上稳定购销协议且年采购额达5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按与合作的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采购网销额的5%以内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二)培育推广网货品牌。组织特色鲜明、品质优良的阜阳品牌和产品参加安徽好网货大赛,支持“三品一标”“老字号”产品与电商平台、直播销售平台对接合作活动,组织优质阜阳网货上线电商平台(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鼓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入驻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网上展厅,在线销售品牌农产品。到2020年底,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70个以上,总数达到700个以上。推广区域公用品牌,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打造网络特色品牌。贯彻落实《安徽省追溯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执行《安徽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大网销农产品抽检力度,计划抽检农产品40批次,对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核查处置(市市场监管局)。(三)拓展产品销售渠道。支持电商龙头企业和电商平台建立健全产品供应体系,整合市农村产品、品牌和企业资源,举办农商对接活动,开展农产品产地直采直销,扩大优质特色农产品上行。组织电商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合作对接(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参加省级及以上农产品展销活动,对展位费和人员费用等按规定给予50%以内的补助。对各县(市、区)组织开展农村电商线上线下促销、直播促销等活动的,给予每次活动网销额的5%,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对举办阜阳农产品线上线下促销活动,按照承办机构实际投入3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到2020年底,新培育省级特色旅游名镇4个以上、省级特色旅游名村5个以上,并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旅游景点、乡村休闲旅游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和“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带动景区门票、农副土特产品、农家乐、民宿等旅游商品网上销售(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四)完善电商基础设施。推动产地冷库、公共配送冷库以及冷链物流信息化等冷链物流项目建设,积极为冷链物流项目争取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申报农村电商基础设施项目,争取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对建设改造与农村电商发展相匹配的流通设施设备的涉农电商企业和农产品流通企业,按投资额的20%以内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租用冷冻冷藏相关流通设备设施的涉农电商企业,按年租金的20%以内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新建电子商务公共仓储,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使用电子商务企业5家以上的,按其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加快建设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体系,推广先进运营模式和信息技术,构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便利高效的农村物流新格局(市交通运输局)。引导企业采取邮快合作、快快合作、快电合作、共拣共配等多种方式,推进“快递进村”,在财政奖补、用地保障、快递通行、末端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市邮政管理局)。新增光纤和4G移动网络覆盖自然村超200个,推进5G在农村电商领域应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移动阜阳分公司、联通阜阳分公司、电信阜阳分公司)。(五)推动电商产业集聚。鼓励乡(镇)、村依托本地产业发展电子商务,持续创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对获评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的,分别给予18万元、6元万一次性奖励。支持电商产业集聚的县、乡(镇)建设电商产业园区或电商楼宇,引导电商企业和相关配套产业入驻,提升电商园区建设管理水平,强化仓储物流、电商培训、金融服务等功能,开展电子商务产业园示范创建,对获评为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太和县、界首市、颍东区实施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持续提升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市商务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支持颍上县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六)发展电商新业态。推动农村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支持阜南柳编、太和人发、临泉脱水蔬菜等特色出口产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建立境内外线下体验店,打造市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电商企业。鼓励乡镇大型商超发展新零售和无接触配送,引导农村餐饮企业上线网上订餐平台(市商务局)。大力发展直播经济,支持电商直播带货,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提供直播场所,积极对接国内主流直播平台,支持电商企业和MCN机构建设电商直播基地,培养优秀直播团队和人才,利用直播和短视频营销,增加本地产品曝光率,提高市场渗透率,借助新媒体打造“网红”商品。参与安徽电商直播年活动,举办阜阳电商直播比赛,推荐参加全省电商直播大赛,选拔优秀电商主播,鼓励优秀主播代言销售阜阳产品(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七)加强电商人才培育。支持农村电商发展集聚成效好、示范性强的县(市、区)申报设立省级农村电商讲习培训基地,选择示范带动性好的电商园区和企业打造市级电商实训基地(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将农产品电子商务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内容(市农业农村局)。发挥省级示范以上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电子商务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全市技工院校开设电子商务专业,增加社交电商、直播销售、包装设计、营销策划等内容,与企业共建电子商务实训基地。指导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式、定向定岗电子商务就业技能培训,努力实现培训后就业创业率达60%左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到2020年底,全市职业院校设置电子商务相关专业点不少于15个,列入省级重点建设的电子商务相关专业实训基地不少于2个(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将农村电商网点运营监督和本地产品信息收集、整理、发布纳入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职责,推动贫困村电商服务网点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功能发挥(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县、乡(镇)、村及网点运营企业分别明确贫困村网点指导责任人(各县区人民政府)。产业发展指导员、驻村扶贫工作队、村干部配合镇村收集提供贫困村、贫困户产品信息,及时将信息传递给电商网点或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支持电商经营主体收购网销贫困村、贫困户产品,对农产品年网络销售额达到10万元的贫困村网点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电商经营主体直采直销贫困村、贫困户产品的,按收购销售金额的10%以内给予补助;对订单包销并免费向贫困户发放生产资料的,按收购网销金额的15%以内给予补助(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鼓励支持销售扶贫产品品种多、金额大、带贫成效明显、服务机制健全、支持政策优惠的线上销售平台,争创全国消费扶贫示范单位。建设线上消费扶贫专区,发挥电商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市扶贫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实施好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统筹农村电商民生工程资金,提高农村电商群众满意度。继续实施阜阳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奖补政策,对电商示范创建、人才培训、农产品上行、电商快递协调发展等给予支持。探索以购买服务和奖补等方式与知名电商平台及电商培训机构加强合作,拓展农产品上行渠道,建设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培养农村电商专业人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探索打造农村“金融+电商”综合生态圈,鼓励金融机构推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小额信贷的受理和发放,开发适合农村电商发展的金融产品,探索以电商交易额为授信基础提供免抵押贷款(阜阳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出台农村电商扶持政策,支持购买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优化网店孵化和电商培训功能,探索公共服务市场化运营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要把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内容抓紧抓实,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政策统筹,健全协作机制,严格绩效评估,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把农村电商提质增效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重要指标,强化协调配合,加强业务指导,督促目标任务落实,总结推广农村电商发展典型案例和经验,健全农村电商发展长效机制,推动全市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市推进“电商阜阳”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