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砀山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砀山县人民政府(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3日
政策文号:砀政秘〔2019〕75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砀山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砀政秘〔2019〕75号 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砀山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6月28日 砀山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58号)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统筹规划、试点先行、需求导向、社会共建、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立足现有、完善提升”的原则,以本地经济主体为着力点,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为抓手,加强农村流通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产销对接探索数据驱动,打造综合示范“升级版”,构建普惠共享、线上线下融合、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畅通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二、主要目标到2021年底,在完善提升“两中心、一站点”的基础上,建设一个以电商为主的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一个智慧物流园区,高标准建设“一号梨园”,打造一个电商产业联合体,新增1000家电商企业,培训电商人才3000人次以上,全县电商企业超过2300家,实现砀山电商品牌、服务、渠道、技能升级,把砀山建成国内有影响的电子商务产业升级示范区。三、实施内容(一)打造一个以电商为主的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推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在完善提升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按照全面融合、深度应用、拓展提升的发展原则,坚持以电子商务产业为核心,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支持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建设网商孵化园、创业园等,力争通过3年时间,在县经济开发区打造一个6平方公里的产业链条完善、功能多元、绿色生态、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以电商为主的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增强电子商务核心要素的集聚能力,打造完整的电子商务产业生态体系。(二)建设一个智慧物流产业园,贯通境内境外集散渠道在完善提升县级物流配送服务中心的基础上,依托砀山四省七县交界、立体交通便捷的区域优势,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快推进智慧物流中心建设,构建起层次分明、设施完备、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推进智能物流、公共智能仓储区建设,面向不同行业电子商务企业的个性化需求,推动创新发展,依托申通快递等龙头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应用基础,探索推进高新技术和现代管理在快递物流行业的应用,推动电子商务物流高速化、自动化、智能化进程,将砀山打造成为区域性最具影响力的现代物流基地,形成“买全国、卖全国”的大市场格局。(三)高标准建设“一号梨园”,打造智慧农业“砀山样板”立足现状,设计砀山果业品牌化模式,挖掘地理文脉,确立品牌定位,提炼品牌口号,创意品牌形象,规划产品体系(含包装规范)与品牌传播体系(品牌符号及应用规范),构建品牌管理机制,完善助推区域公用品牌发展和企业品牌培育的机制,规划集产品战略、产业战略和区域经济战略为一体的砀山果业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体系,提高“砀山酥梨”区域品牌价值,聚焦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在果园场、园艺场、良梨镇等黄河故道沿线砀山酥梨核心种植区,选择3000亩集中连片优质梨园,结合现代生态水果产业化、“数字果园”创新工程和农产品电子商务等进行综合试验试点,然后在全县推广授权,全面打造集“智能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农旅相结合”为一体的砀山“一号梨园”。(四)打造一个电商联合体,充分发挥优势聚合效应依托本地壹度、桃如意、带澳飞、亮方媛等龙头电商企业,联合成立“壹度拼拼”本土社区拼团平台,鼓励社区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直采直供,引导县域商贸流通企业与电商网点合作,推进农村品牌消费和品质消费,推动电商企业走“基地化、实体化、精品化、平台化”之路,促进砀山电商由“多而小”向“精而强”集聚发展;积极引导县内电商企业、合作社、果蔬加工企业、物流快递企业等抱团发展,壮大产业集群规模,形成发展合力;充分发挥电商协会作用,通过砀山电商私董会交流电商发展经验,实现“智慧分享+资源聚合”,激发电商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提高电商创业主体的经营管理和实际操作能力,推进农产品流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依托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建设,推动中小电商聚合,合作开发产品,降低运维成本。(五)新增1000家电商企业,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构建电商人才培养体系,引导我县食品、家具、机械、服装等实体企业以自主品牌为支撑,入驻行业性、综合性的B2B电子商务平台或在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官方旗舰店、专卖店等,开展多渠道营销;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网络零售、网上订货、洽谈签约及生鲜农产品网上直销等业务,积极探索O2O、“网订店取”等新模式,拓展跨境电子商务、旅游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引导和带动城乡居民、有条件的贫困群众积极投身电子商务创新创业,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和企业实施“双创”项目建设,逐步建成一个体系完善、结构合理、资源丰富、创新能力强、创新效率高的创新创业发展体系,为砀山经济建设提供新动力,力争到2021年,电商企业达2300家。 四、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和重点优先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重点支持以下方向:(一)农村流通基础设施支持建设农村产品(含农副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民俗等特色产品及服务等)分级、包装、预冷等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完善产、供、销全链条服务,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支持农村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重点建设本地化连锁化的服务和营销体系,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农村流通水平。支持建设完善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整合商贸物流快递资源,开展共同配送,降低物流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合理规划,在区域节点建设仓储物流中心,发展智慧物流。用于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二)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乡村电商服务体系的建设改造,整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拓展便民生活、代买代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旅游出行等服务功能,推进智慧乡村服务应用。支持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升级,统筹推进品牌、标准、品质控制、金融、物流、培训等服务。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以市场化为原则,突出服务,强化可持续运营机制。硬件建设以坚持实用、节约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闲置厂房。公共服务中心资金使用比例原则上不高于15%。(三)区域公用品牌的规划设计和推广支持打造优势特色产业,加强砀山酥梨、砀山黄桃等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通过设计砀山果业品牌化模式,挖掘地理文脉,确立品牌定位,提炼品牌口号,创意品牌形象,规划产品体系(含包装规范)与品牌传播体系(品牌符号及应用规范),完善助推区域公用品牌发展和企业品牌培育的机制,提高区域品牌价值。(四)县级电子商务大数据服务通过对县域网络零售行业结构、行业细分、农特产品经销热力图、需求热度分布等数据的采集、提炼、分析,为政府部门及企业制定电商相关策略、规范电商运行机制,指导市场发展方向,促进电商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提供指导和帮助。(五)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支持对基层干部、合作社员、创业青年、具备条件贫困户等开展农村电商培训。重点强化培训机制,注重服务质量而非数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升美工、产品设计、宣传、营销等实操技能;注重培训后服务而非“一锤子”培训,建立农村电商培训转化机制,加强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的对接,加强创业孵化。如实做好培训记录。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审议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督促和检查项目推进及政策配套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县委领导、政府主导的工作格局。加强综合示范工作的统筹指导,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根据我县实际,研究出台土地、税费、人才等配套措施,推进政策落地。(二)强化要素保障。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各行业领域资金、政策的争取,全力支持打造电子商务进农村升级版,促使各类电商主体积极创业、勇于发展。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在网商培育、项目建设、产品研发等方面给予扶持,在财政资金引导下,充分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带动县级公共服务体系、乡村服务站点、物流体系、人才培训、品牌培育、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等项目建设。(三)强化资金管理。建立完善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与项目管理制度,细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向、支持标准和资金拨付程序要求,确保资金用于规定方向,做到专款专用。改进监管方式,加强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监管,实现对电子商务发展重点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坚持项目公开、政策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主动接受上级机关、纪委监委、审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