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产业园区
安徽池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安徽池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2日
有效性:有效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池政办秘〔2017〕23号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建立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建立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质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皖政〔2015〕12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省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45号)、《池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池政〔2016〕23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一、提前介入的范围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关系复杂或存在较大法律风险的,纳入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范围。主要包括:(一)具有探索性、创新性,且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改革方案;(二)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直接影响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三)报请市政府批准的涉及国有企业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请破产或者市属事业单位撤销、合并等重大事项;(四)市政府对外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五)其他涉及敏感领域、关系民生或者社会利益调整的重大事项。二、提前介入的启动对列入提前介入范围的重大决策事项,按以下规定启动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程序:(一)重大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启动。重大决策事项承办单位上报市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在相关文字材料或文件初稿形成后,或者合作框架协议草案基本形成、双方会谈前,承办单位应主动致函市政府法制办商请提前介入,并提供相关背景材料及情况说明。(二)市政府办公室启动。对重大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未启动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程序上报市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市政府办公室认为需要启动的,应当及时告知市政府法制办提前介入,并通知重大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向市政府法制办提供相关背景材料及情况说明。三、提前介入的方式市政府法制办在收到提前介入函后,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启动前,可采取以下方式提前介入:(一)参加相关调研活动、专题会议;(二)调阅相关背景材料;(三)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相关专家参加论证会;(四)参加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或多方会谈;(五)委托法律顾问或法律服务机构研究论证。四、有关工作要求(一)重大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流程,加强与市政府法制办的沟通联系,确保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落到实处。(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依据本办法建立本级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审查质量。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部门的工作指导,并将各地各部门执行本办法的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内容。(三)对属于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范围而没有提请市政府法制办提前介入、造成不良影响的,市政府办公室应予通报。
安徽池州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进直接融资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4-12-03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
2024-06-18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04-07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4-02-26
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台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02-01
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台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
2024-01-22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台县激励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3-11-10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05-25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政府性投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03-12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