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产业园区
安徽池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安徽池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重点项目“四督四保”建立五项机制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6日
有效性:有效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重点项目“四督四保”建立五项机制的通知 池政办秘〔2017〕34号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重点项目“四督四保”建立五项机制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9号)精神,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关键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四督四保”、建立五项机制通知如下:一、完善目标责任机制(一)明确目标。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重点办”)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围绕“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和电子信息、全域旅游、大健康三大产业和市、县级“一号工程”,研究确定重点项目年度目标,明确重点项目年度工程形象进度、计划投资、开工或竣工等具体建设目标。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各项目标,每年初报市政府审定。(二)落实责任。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市重点项目总调度,市政府各专项领导小组负责相应市重点项目的调度推进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属地和部门推进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辖区内重点项目的统筹推进。市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以及直接管理项目的统筹推进,其他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配合服务等工作。(三)成立机构。建立市级项目调度中心,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总调度召集人,市政府相关副市长任副召集人,调度大厅设在市政府大楼6楼会议室,日常工作由市重点办承担。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相应设立项目调度中心,由各地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同时设立调度大厅,与市级项目调度大厅纵向联通。市有关部门也应设立相应项目调度机构。二、完善台账管理机制(四)建立重点项目台账。根据市政府审定下达的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建立市重点项目台账、市领导联系推进重点项目台账,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具体建设目标,以及项目基本概况、进展情况等综合信息。(五)建立专项台账。市重点办定期汇总梳理需市级层面协调解决问题或事项的项目,经征求市有关单位意见,建立协调和解决问题台账。根据工作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适时建立和完善分县区项目台账、分行业项目台账。(六)完善单个项目台账。运用信息化手段,明确每个项目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年度投资计划、开竣工时间、建设单位、责任部门、报送单位等内容,完善项目地理、图片以及进展等信息,建立单个项目台账,并实时动态调整,形成项目从开工、在建、竣工到投产全过程工作台账。(七)严格审核项目信息。各地、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本地本行业重点项目台账、相关专项台账和单个项目台账的信息审核,严把信息质量关,按月填报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等信息。市重点办利用信息系统平台,分别建立项目类别与总投资、建设进展与完成投资、项目状态与项目进度等逻辑关联,自动预警和识别项目信息,确保项目信息完整准确。三、完善动态管控机制(八)动态跟踪信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制定详细的项目推进工作计划,将各项任务细化到月、落实到人,形成项目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要利用信息采集设备,采取现场督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项目信息的日常跟踪管理。(九)排查阻点环节。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重点项目台账和项目推进工作计划,分析项目动态信息,及时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未达到计划进度的项目,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责任部门的沟通衔接,认真分析原因,找准影响项目建设的梗阻部位和阻点环节。(十)及时报送反馈。按照分类分层、集中会办原则,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时报送梗阻部位和阻点环节等问题,建立重点项目“三清单”,根据问题类别分送至相关单位限时办理,并按程序向市重点办报送需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和事项。市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市重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重大问题报送市政府相应专项领导小组。市重点办对需提请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和事项进行汇总、梳理,并上报市政府。各类问题和事项的协调推进情况及时反馈项目建设单位。四、完善运行调度机制(十一)实行分层调度。根据实际需要,市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管委会进行多层次的重点项目调度。市政府调度的主要是市级项目调度中心和市政府各专项领导小组调度推进的重点项目,以及各地提交的需要市级协调推进的重点项目。市级项目调度中心对市“一号工程”重点项目、市重点项目和市领导联系推进重点项目,每月调度一次。市政府各专项领导小组对相应的重点项目定期调度。市重点项目办每月召开一次全市重点项目调度推进会。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以及直接管理项目的调度推进。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重点项目进行协调调度。(十二)创新调度方式。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视频调度、专项调度、专题调度等方式,强化精准调度。市级项目调度大厅连线各地、各部门项目建设现场,进行视频调度;针对专项行业重点项目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度;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如土地、审批、环保等问题,开展专题调度。(十三)加强调度跟踪。按照急事急办、限时办结的要求,依法依规为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各环节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明确协调事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持续跟踪,对已落实解决的问题或事项及时予以销账。市级调度事项由市重点办跟踪落实,各地、市有关部门协调调度事项由各责任单位负责跟踪落实。五、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十四)强化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现场督导、定期通报、专项检查等形式,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四督四保”要求,及时督促督办,切实促进储备项目早转化、新建项目早开工、在建项目早竣工、竣工项目早投产早达效。市政府督办室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加强工作督查,督促检查重点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并对落实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十五)开展评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重点办组织开展重点项目第三方评估,对市有关部门和各地落实“四督四保”和“五项机制”等情况进行专项跟踪评估,评估报告作为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十六)完善考核。完善池州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市重点办每年一季度对上一年度各地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并与各地、各有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挂钩。市政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以及个人予以通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提升项目审批效率,积极帮助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及时做好项目建设的日常服务保障和宣传工作,确保顺利完成重点项目建设全年目标任务。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徽池州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进直接融资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4-12-03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
2024-06-18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04-07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4-02-26
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台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02-01
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台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
2024-01-22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台县激励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3-11-10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05-25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政府性投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03-12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