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招商】安徽强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 构建长效治理机制
招商项目
化学工业
所属地区:安徽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7日
安徽为巩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近日由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从依法规范招标行为、推进长效常治、压紧压实责任等方面提出13项具体举措,旨在优化市场环境、保障公平竞争,为招商引资和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基础。
一、依法规范招标行为,保障市场主体自主权利。《若干意见》明确,要全面落实招标人在招标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其自主决定发起招标、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和电子交易系统、组建评标委员会等权利,同时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指导招标人严格依据项目审批、核准文件确定招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结合项目实际合理设定评标办法,鼓励探索“评定分离”模式,即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技术评审并推荐合格候选人,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和企业综合实力自主确定中标人,进一步提升招标决策科学性。在资质资格管理方面,明确要求招标人严格遵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不得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中擅自抬高对投标人及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资质等级要求,切实降低市场准入壁垒,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竞争。
二、推进智慧监管升级,实现全流程动态监测。为构建长效治理机制,安徽正加快推进招标投标领域智慧监管体系建设。相关部门指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持续提升电子化水平,目前已实现市场主体信息、中介机构服务、评标专家行为及招标投标准备、开评标、结果公示等全过程信息的实时记录与交互,确保交易数据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在此基础上,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智能化监测分析系统,通过对投标文件特征、报价趋势、专家评分等数据的比对分析,自动识别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并发出预警,2024年以来已通过该系统发现多起异常交易案例,推动日常监督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警、事中干预”转变,监管效率显著提升。
三、压实各方监管责任,构建协同治理格局。《若干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省级统筹、市县落实、部门协同”的监管责任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统筹协调全省招投标规范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本领域项目监管,市县相关部门负责具体项目的日常监督和问题查处。同时,明确要求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对反映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核查,对查实的串通投标、规避招标等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并将违法主体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2023年以来,安徽已开展全省招投标领域专项督查3次,对监管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问责,形成监管闭环。
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规范招投标活动是安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吸引项目投资的重要举措。通过保障招标人自主权、降低资质门槛、强化智慧监管等措施,有效减少人为干预和权力寻租空间,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安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投诉量同比下降23%,中小企业中标率提升5个百分点,市场主体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公平透明的招投标环境不仅激发了市场活力,也增强了外来投资者对安徽工程建设领域的信心,为全省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落地提供了坚实保障,推动工程建设行业向规范化、高质量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