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创新事业单位购买服务机制助力转型发展
所属地区:安徽-池州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7日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背景下,池州市通过优化政府购买服务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为招商引资创造更优营商环境。该市最新出台的实施方案聚焦四类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建立公共服务清单管理制度,强化财政监督与绩效评价,探索编制与经费联动机制,着力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一、分类施策明确主体角色定位
针对承担行政职能、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不同特性,池州市制定差异化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行政职能类单位重点强化监管职责,公益一类单位主要承接基础性公共服务,公益二类单位扩大可竞争性服务领域,经营类单位则完全按市场化机制运作。这种分类管理方式有效避免了职能交叉和资源错配。
二、全流程规范购买服务管理
建立"目录编制-预算审批-过程监管-绩效评估"的闭环管理体系。重点简化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接服务的审批流程,对教育、医疗等领域的非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推行备案制管理。同步完善电子化采购平台,实现采购信息、合同签订、资金拨付等环节全程留痕。
三、动态管理公共服务清单
对全市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的368项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分层分类的公共服务清单。清单明确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定价机制,并通过统一平台向社会公示。建立年度更新机制,对新增服务需求实行"清单准入"审核,确保公共服务供给的精准性和透明度。
四、创新财政编制协同机制
在全国首创"经费随事转"的约束制度,对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事项,同步核减相应单位的人员编制和财政拨款额度。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数据库,近三年累计转换编制83个,节约财政资金超千万元。严格规定新增市场化服务不得申请编制保障,从源头杜绝"双重供养"现象。
五、强化监督评价体系建设
将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服务质量飞行检查。建立"红黄蓝"预警机制,对连续两年评价不合格的服务项目强制退出目录。审计部门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率达100%,相关经验已形成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
此次改革通过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推动池州市事业单位从"养人办事"向"花钱买服务"转变。数据显示,改革后公共服务项目平均执行周期缩短30%,群众满意度提升12个百分点,为构建现代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了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