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招商】安徽省科研经费改革激发创新活力
所属地区:安徽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7日
安徽省在2023年发布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新举措,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激励高质量科技成果产出,赋能全省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并通过优化政策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带动科技创新投资吸引力。该措施聚焦7方面27条内容,显著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推动灵活经费管理和高效资源配置。
一、改革的核心围绕科研经费管理灵活性提升。安徽省九部门联合推出的若干措施,针对省级财政科研经费,强调从“放权”入手,简化经费审批流程。例如,在间接费用上,新措施调整了提取比例,对200万元以下科研项目设置更高上限,允许项目单位灵活使用绩效支出,确保经费聚焦科研活动核心需求。这借鉴了国家级标准,但更具地方特色,旨在避免科研人员因经费制约而分心。同时,政策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单位内部监督机制,确保“放”不失控、“管”不卡壳,切实释放科研活力。
二、放宽财务报销管理成为关键突破。具体措施包括对住宿费等国内差旅实行包干制,简化报销手续,并对无法取得发票的科研支出据实处理,减少形式化繁琐。安徽省在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层面推行试点,如在合肥市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进行实践,逐步扩大实施范围。这一改革基于全国科研经费优化趋势,但安徽结合本省实际细化了操作,突出实用性和便捷性,避免了“一刀切”管理模式,使科研团队能更专注于技术攻关。
三、经费包干制试点深化拓展。措施在机构层面选择合肥市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单位试行包干管理,赋予科研人员更大决策权。创新平台如安徽省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被纳入首轮评估优秀对象,从中探索稳定支持经费可提取奖励的机制。安徽省强调试点逐步推广原则,确保风险可控,这响应了国家“减负增效”要求,同时激发创新主体内生动力。通过实践反馈,调整后续政策细节,为全面实施铺平道路。
四、鼓励高端创新平台机制创新是专项政策亮点。措施允许从稳定经费中提取不超过20%作为自主使用奖励,尤其在合肥市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所属研究院试点推进。安徽省优先评估“一室一中心”类平台,引导其优化资金分配,直接支撑科研团队绩效激励。这借鉴了全国改革试验,但安徽以试点促推广,形成可复制经验,强化了对高端创新载体的支持链,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五、优化科技创新类引导基金使用导向产业转化。政策引导基金重点投向合肥市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十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和高校院所项目,强调科技成果市场化转化。安徽省通过基金杠杆放大效应,吸引社会资本联动,提升招商引资效率。此举旨在衔接实验室到市场链路,避免资金碎片化,确保聚焦关键领域创新投入。安徽的实践经验为地方提供参考模版,强化了科技与经济协同发展。
六、改革措施的系统集成效应赋能科技创新。安徽省整体部署着眼于“减负松绑”,通过27条协同措施覆盖项目申报、执行和验收全过程。政策强调全过程动态监管与绩效评估,确保经费使用透明高效。安徽省借鉴全国先例,但以地方实际为基础,构建了闭环管理体系。这有助于提升科研效率,缩短转化周期,并通过优化环境吸引外部投资,夯实招商基础。
七、未来推进路径将持续强化政策联动。安徽省计划在实施中总结经验,优化7方面内容细节,如扩大经费包干制范围或深化基金合作机制。长远目标是通过赋权改革孵化更多原创成果,加速区域创新策源,服务国家科技自主战略。安徽的实践已成为地方标杆,通过制度创新驱动可持续发展新动能。